山西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报告制度
科普小知识2021-07-17 02: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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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太原3月1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在线记者胡志忠)山西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了一项新政策。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将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教师个人道德报告制度和不良记录清单,要求所有教师逐一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事项,并接受教育部门关于是否参加课外培训、是否接受礼物、师生关系是否健康等方面的监督。
据了解,山西省各级各类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后,重点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并组织全体教师如实汇报上一学期的个人相关事宜。
中小学教师主要报告是否有不遵守教学计划和“非零起点教学”的行为,是否有课后不向校外培训机构发言的行为,是否有接受家长礼物的行为,所有班主任必须同时报告班级学生的座位安排和交换规则。高校教师(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主要报告是否有剽窃、篡改和挪用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是否有非法使用科研经费和滥用学术资源的行为,在招生、考试、学生晋升、科研保障等工作中是否有徇私舞弊的行为,是否有性骚扰行为或与学生关系不正当等。
山西省教育厅表示,拒绝举报或未如实举报相关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将被记入教师负面记录名单。对不组织举报或在举报中弄虚作假的学校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与此同时,山西省教育厅将在官方网站上设立专栏,揭露教师道德失范行为,并公开举报经核实的教师道德违规行为。坚持师德“一票否决”的做法。根据相关规定,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被曝光的教师将在一定时间内被取消评价其成绩和晋升职称的资格。对严重违反国家道德规范、品行不良、侮辱学生、行为恶劣的,依据《条例》吊销教师资格。
据悉,这项工作的相关内容将纳入教育督导范围,由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每年有选择地开展。
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报》(09版,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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