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招硕士研究生要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新华社9月11日电。根据教育部网站11日发布的《2016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测评、择优录取、不缺不滥的原则。
除了对招生主管、命题、初试和复试的程序和环节作出详细要求外,该条例还规定,国家将向所有参加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拨款,所有参加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将支付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将通过建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励和资助制度。 助学贷款、三资岗位和绿色通道,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该规定强调,招生单位应加强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的记录,认真检查考生填报的考试作弊处罚,把考生诚信作为思想道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的,暂停考试,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招生单位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部门和导师在复试的同时对考生进行面试,以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招聘单位也可以采取“信函传递”或“派人出国”的方式来评估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根据规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招生单位应提前向社会公布其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部门实施细则、各学校(系、所)或学科或专业的招生人数、复试候选人名单(包括候选人姓名、候选人数、初试各学科成绩等)。)和被录取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人数、第一次考试成绩、第二次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在公布候选人名单时,应说明在复试中表现突出、参加特殊项目、在初步考试中获得加分或关心政策的候选人的相关信息。
另外,从2016年起,国家将设立一个"退役大学生和士兵特别硕士学位项目",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和士兵。该计划将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独发布,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来源:教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