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边境条约的签订意味着什么
中俄边境条约的签订意味着苏联霸*国的15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已经合法化。苏联为了实现地跨亚欧大陆的国家梦想,在长达二个世纪的时间内发动战争,海参崴一带,包括纳霍德卡是中国北部海岸唯一不冻港区域,1860年夏,俄国人强行侵占,并把海参崴改名为符拉迪沃斯托克,意即统治东方。
在英法联军攻到北京时,俄国又用武力威胁,迫使清*签订又一个不平等条约《中俄北京条约》,《中俄瑷珲条约》签订后,当时清*并未批准;到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确认了《瑷珲条约》,同时把乌苏里江以东4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强行划归俄国,在划分边界时,俄国把中国的图们江和图们江以北的数千公里海岸线全部划归俄国,完全封死了中国通向日本海的出海口;《中俄北京条约》还涉及中俄西段疆界,1864年,沙俄迫使中国清*签订条约,割去中国西北44万平方公里的国土。
中俄边境条约的主要内容有:
1、俄国将伊犁地区归还中国,中国将霍尔果斯河以西、伊犁河南北一带地方划归俄有,根据本约规定的界线,在塔尔巴哈台地区酌定新界,在喀什噶尔地区“照两国现管之界勘定、安设界牌”;
2、中国赔款900万银卢布(约合509万两白银),限两年内偿清;
3、俄商在蒙古地区贸易照旧免税,在*各城贸易“暂不纳税”,准俄商前往肃州(即嘉峪关)贸易,由俄国运入该处的货物,按旧例减税三分之一;
俄商贩货由陆路运入中国,可照旧经张家口、通州前赴天津,或由天津运往别口和内地市场销售。俄人可以在设领各城及张家口建造铺房、行栈;
另据中俄《改订陆路通商章程》,陆路商路除恰克图至天津一路外,增辟尼布楚—张家口—天津及科布多—张家口—天津两条新线。俄商所往通商路线各处如通州等也准许销售货物,所有完纳税饷等事,均按新章办理,俄商来蒙古、*贸易的过境卡伦增至35处;
4、俄国得在肃州、吐鲁番两处增设领事,科布多、乌里雅苏台、哈密、乌鲁木齐、古城五处,“俟商务兴旺”后陆续添设领事,俄国领事官有权与中国地方官“公同查办”两国人民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一切事端;
5、伊犁居民愿迁居俄国入俄国籍者,均听其便,中国官员不得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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