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申报评审项目的通知
科学技术协会通函〔2017〕132号[]
全国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工作委员会)的科普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普部门,*生产建设兵团的科普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学素养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中国科协2017年科普工作重点》,提高全民科学素养。 中国科协科普部组织实施了2017年国家科学素养行动计划项目,重点建设科学传播能力、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和科普人才队伍。 其中,一些关键任务是通过应用和评估选择和确定的。请有资质的单位积极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的目的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科技社会组织、公益性二级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等符合*采购服务相关规定或者转为企业的社会力量。
(2)报告条件
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境内注册(香港、澳门和*除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3.具有实施项目的能力和基础,并配备专门的团队,能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在科技工作者中有广泛的号召力,并与科普机构有广泛的联系。
二。项目设置
(一)关于设立国家科普创作基金的前期研究。:qmkxsz2017-10)
项目内容:推动建立国家科普创作基金,初步研究如政策支持、相似基金比较、设立路径、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等。形成《关于设立国家科普创作基金的初步研究报告》。
申请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应熟悉科普创作领域的情况,并有类似的研究经验。
资金金额:10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完成
协理:张萱、黄
电话:(010)68529879
(二)组织实施科普产业研讨会和交流(项目编号。:qmkxsz2017-11)
项目内容:组织科普产业研讨会和交流活动,为科普场馆、科普企业、科普服务商及其他相关方提供交流平台,分享发展经验,引导科普产业有序发展。
资金金额:10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完成
申请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应熟悉科普行业领域的相关信息,与科技场馆保持密切联系,并具有相关的组织协调、项目指导和管理经验。
协理:张萱、黄
电话:(010)68529879
(3)重大科普系列纪录片制作前期研究和准备(项目编号:qmkxsz2017-12)
项目内容:以人类科技发展史为主题的大型科普纪录片《科学通史》的前期研究和制作准备。《科学通史》旨在用视听语言从和平、理性、客观的角度全面讲述人类科学的发展,揭示科学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普及科学发现的具体过程。形成了“科学通史”系列纪录片的工作计划和实施计划。
资金金额:10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完成
申请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应熟悉影视节目尤其是纪录片的制作和播出规律,了解科普领域的相关情况,与科普和影视行业有广泛的接触,并有研究和组织经验。
协理:张萱、黄
电话:(010)68529879
(4)科学传播与影视整合路径专题研究(项目编号。:qmkxsz2017-13)
项目内容:深入调查中国科学传播与影视整合的现状和趋势,比较国外相关理论和实践案例,形成研究报告。
资金金额:10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完成
申请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具备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撰写报告的经验;项目申请单位和负责人应当与相关科研单位、科普机构和影视文化机构有广泛的联系,并具有相应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能力。
协理:张萱、黄
电话:(010)68529879
三。申报措施
(一)申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已经获得中国科协其他项目资助的项目不得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一经受理不得调整。
(2)本项目的申请和评估由中国科协科普部组织实施。申请材料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项目申请表”)(附件)。请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www.cast.org.cn)网站“通知”下载并填写。申请材料应客观真实、内容完整、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伪造。对于那些在申报表格中不能清楚说明的部分,可以增加额外的页数。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同时报送中国科协科普部。纸质版本有三份。
(3)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科普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估,评估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四.项目要求
㈠项目实施
1.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项目实施项目,并必须在2017年内开工并完成项目。
2.本项目由同级项目单位执行。严禁分包。如果发现这种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包商资格,并收回项目拨款。如需相关单位参与协作,请在《项目申请表》中明确由第一申请单位牵头的项目实施和管理,明确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在任务分工、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责任、权利和利益。
3.项目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财政资金和配套资金,并单独编报,详细列出计算依据。管理费不能计入预算。已经有财务支持人员资金的单位不能收取固定的人员工资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向中国科协申请其他资助。
4.获得的项目资金应指定用于特定目的。这笔资金将用于预算。资金的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不得挪用、截留或擅自挪用,以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财政补助单位应当单独核算项目资金。
(二)项目变更
如确需变更项目,项目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科普部门报告调整情况,具体完整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经科普部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未能执行标准调整程序的变更将被视为无效。
(三)工程监理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中期验收自评报告、项目总结、决算和资金管理等资料。科技部将对检查或验收不合格、验收后未及时整改的单位采取警告、通报等惩戒措施,并对效果良好的单位进行奖励。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价。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应对各类主要受众群体进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全面量化和细化服务效果。
联系信息:
中国科协科普部:李维员、高闯
电话:010-68571887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
电子邮件:zhangxuan@cast.org.cn
附件: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doc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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