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三日无大小 揭秘古代闹洞房风俗趣事
清朝康熙年间,上海保山县令接到了一个棘手的案子。原告是前天刚结婚的新郎,而被告是来自同一个村子的一个小流氓。抱怨的原因并不是别的,因为在新郎新娘结婚那天,这个小流氓在新房里走得太远了,导致新郎生气。他和小痞子一起动了手,但是由于他的拳头和拳头技术太差,被小痞子打得鼻青脸肿。因此,人生四大喜事之一的“新婚之夜”成了“疗伤之夜”。新郎官能在哪里吞下这个恶魔?他去了衙门。
听了新郎官的陈述后,法官大人觉得这个小流氓太过分了,准备拘留他几天以安抚新郎。然而,小痞子振振有词地说,“结婚三天后,就没有个头了!”这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当县长听到这个消息时,他觉得有道理,暂时犯了一个错误。
《点石斋画报》没有陈述案件的最终结果。根据当时的习俗,小流氓不应该受到惩罚,而新郎的官员却要挨打。
新房出现问题并不罕见。《武玉花报·风俗志图说》记录了宁波洞房的一个悲剧——一个男人潜伏在宁波洞房里,听到新郎脱衣和新娘脱鞋的声音,忍不住笑了起来。当新娘发现时,新郎一气之下用剪刀刺伤了听者,使他流血。
班固在《韩曙地理》中记载了晏的风俗:“人与人结婚时,男女并无分别,只是骄傲罢了。”也就是说,在汉代,造新房至少不是什么新鲜事。新房是新人第一次入住的地方。为什么要这么吵?人们有他们自己的说法,如“不打架,不吵闹,不吵闹”,“不闹鬼”,以及“噪音越欢乐,持续的时间就越长”。因此,谁不想要好运,谁就会制造噪音。
警卫室的形式将随着朝代和习俗的演变而不断变化。无论它如何变化,它都与性启蒙有关,所以“启蒙”不是“启蒙”不重要,而是与性有关。
在明朝的某个地方有一个婚礼习俗:在洞房床上放一个花垫,要求新娘把它翻过来。有人把它翻过来问:“你翻了吗?”新娘自然羞于回答,但入室盗窃者肯定会追着她,直到新娘脸红并说:“它翻了!”这可能是新房捣乱者最文明的淫秽语言。在这种情况下,黄色笑话自然会流行,黄色灯谜甚至更常见。因此,许多害羞的年轻女孩一夜之间成长为凶猛的年轻女性,这可能是因为那些住在繁忙房子里的人的性启蒙。李煜在他的情色杰作《肉蒲团》中,把“看春色(春宫图)、看情色书、听骚音”称为闺房的三大乐事,并加以宣扬。关于“骚声”的讨论实在有点太开放了。不过,毕竟只是“听”而已,恐怕有关方面会发现,有些地区嘈杂的房屋甚至达到了“调情”的程度。明代四川某处流行的歌曲《新居歌》就是这一领域的代表作品——“看新娘的手,看新娘的脚,看新娘的腰,否则新娘的手就会把它送走,我们就不得不伸出手去挖出来……”不幸的是,这首歌还没有完全流传下来,然而,可以想象,下面的话会更令人不愉快。更重要的是,它已经发展到了感人的地步。被感动的人自然是新娘,而新郎的官员,尽管他有成千上万的不悦,却只是敢怒不敢言。
原文载于《中华文明的秘密档案》,作者李阳泉,出版社:百花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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