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科学院发布建立科研新监管框架报告
最近,美国科学院发布了“优化国家学术研究投资:建立21世纪新的监管框架”的最终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参议院的要求,美国科学院在2014年底成立了“联邦研究法规和报告要求委员会”。这份报告是在举行了许多研讨会并广泛听取了各行各业的意见之后编写的。
报告重点分析了项目申报和进度报告、科研活动合规性、财务管理等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这是美国科技界关心的问题。分析了过度监管对科研活动的负面影响,建议美国联邦*建立新的监管框架,充分协调各部门的监管措施,确保联邦资源的有效利用。
简化和统一跨部门监管流程
近年来,联邦*的监管体系不断扩大,报告要求不断提高,出现了许多现象,如各联邦部门监管措施和报告要求重复,部门间监管不一致等。,这不仅占用了科研人员宝贵的研究和培训时间,也迫使科研机构投入大量资源进行行政管理,以满足各种法规的要求。
许多监管措施没有考虑到科研机构的个体差异,也没有实施一刀切的政策。然而,项目承担者对联邦政策的粗心大意的清晰性往往被过度解释,并在不同层面上增加,从而给研究人员增加了更重的负担,降低了研发效率,增加了合规成本,并限制了研究人员的创造力。
为了应对这个问题及其影响,报告建议国会和所有联邦部门都必须履行各自的职责。在综合考虑违规风险和合规成本的基础上,应重新审查和调整联邦科研监管体系,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指南和报告要求,以简化和形成统一的跨部门监管流程。要求科研机构审查内部监督程序和合规性,提高间接管理费的使用效率,并废除过度和不必要的自我强制措施。
重新界定联邦监管部门的职责
目前,联邦监管官员误读了该政策,一些研发机构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非法和学术不端行为,该国缺乏评估现有联邦研究政策有效性的机制,这降低了美国科学研究的效率,导致该国基础和应用研究投资回报率下降。
报告指出,合理的监管框架应关注整个科研系统的竞争力、效率和协调性,以及资助部门、科研机构和研究人员的相互独立性,以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并不断推广新知识、新发现和创新做法,而不是通过提高监管要求来确保科研投资的效率。
因此,报告建议研究机构应该追求高标准的机构和个人行为,营造科学诚信的氛围,并惩罚学术不端行为。偏离或未能执行行为准则的科研机构必须受到制裁。与此同时,联邦监管部门的职责被重新界定,以在消除浪费、欺诈、滥用和提高资源效率之间取得平衡。
建立新的有效的监督体系
报告呼吁联邦*建立新的科研监管体系,简化管理流程,统一监管措施,消除阻碍科研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通过循证方法制定基于风险的新监管政策,全面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
报告建议建立一个新的监管机制。公共和私营部门应该联合成立一个研究政策委员会,分析和协调联邦研究监管政策。同时,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应设立一名专职副主任,负责学术研究,促进*与研究机构的伙伴关系,并与白宫管理和预算办公室共同监督研究活动。
报告指出,有效的科研监督可以促进科研的健康发展,确保国家投资目标的实现和科研活动所有参与者的合法利益,防止欺诈、浪费和滥用。
除上述关键分析和建议外,报告还分析了人体检测、实验动物、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报告制度、病原体和毒素等受管制药物、出口管制技术等领域的现有监管措施。,并提出改进建议。(北京,11月6日,《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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