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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发布“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4个重点专项

科普小知识2022-07-09 22: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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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蓝色粮仓科技创新”等4个重点专项2018年定向项目应用指南的通知

郭克首都[〔2018〕95号

江西、陕西、甘肃、青海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中国科学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方案》的总体安排(专项项目、资金等。)国务院(国发2014年第64号)发布,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发布2018年“蓝色粮仓科技创新”、“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质量提升和效益提升”、“固体废物回收利用”重点项目和2018年“公共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项目(司法任务)第二批目标项目申请指南。请按照指南的要求组织项目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汇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按照指导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分为专题。项目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申报,并应按照相应的指南涵盖所有评估指标。项目申请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有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以是其中一个项目的负责人。

2.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应整合相关领域的国家优势创新团队,关注研发问题,加强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任务的统筹协调和衔接,注重联合研究。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请和评审的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请单位应根据指南的相关申请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表。项目申请单位和所有参与单位应签订联合申请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申报验收截止日止不少于50天。

——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推荐项目申请材料的审核和控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时提交推荐项目。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申请后,审查组织形式,组织会议答辩评审,申请项目负责人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的评价,这个项目是择优的。原则上,支持1-2个项目只支持一个指南。如果应用项目的前两次评价相似,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以同时支持该项目,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进行中期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后续的支持方法。

二、组织申报推荐单位

各推荐单位应根据指南的具体要求组织推荐,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在中国内地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规范运作和管理。*机构不得申报为申报单位。

2.项目(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出生于1958年1月1日以后。项目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3.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课题)主要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进行研究的科技人员。*和地方各级*公务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科目)。

4.项目(主体)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主体);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研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项目、公益性行业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预改革计划”)、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究发展计划重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究开发计划中的重点项目负责人(不包括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项目(课题)的申请。

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项目)骨干以及改革前计划、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提交的被调查项目(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改革前计划、重大国家科技项目、国家重点研究开发计划的研究项目(包括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国家重点研究开发计划的重点专项项目(课题)申报而退出当前承担的项目(包括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包括任务或课题)的负责人和项目骨干原则上不得在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的原项目实施期内牵头或参与新的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的申报。

计划任务书实施期(含延期实施期)至2018年12月31日的研究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制范围内。

5.特邀咨询委员会成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计划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重点专项(课题)。

6.大陆单位聘请的外国科学家和港澳台地区的科学家可担任重点项目(课题)负责人。专职从业人员必须由内地用人单位提供有效的专职从业证件。兼职人员必须同时向内地用人单位和*单位提供有效的就业证明,并与纸质项目申请表一并提交。

7.受理申请后,申请人和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8.项目的具体应用要求,请参考重点项目应用指南。

各申报单位可以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改革前相关科研人员承担的科研项目、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重大重点研发项目的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法

1.在线填写表格。请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写项目申报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使用网上填写的项目申请表作为后续评审和项目评估的依据。项目申报表格式从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栏目下载。

项目申请单位在线填写项目申请表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8:00至2018年9月11日17:00。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1666288(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2.组织建议。请于2018年9月14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将推荐书(纸质一式两份)和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两份)发送至中国科技信息研究院。推荐项目列表必须由系统直接生成和打印。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中信学院170室,邮编:100038。

电话:010-58882171。

3.材料提交和商务咨询。请于2018年9月14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将加盖申请人公章的项目申请表(纸质和一式两份)发送至负责项目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项目申报表必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和打印。

重点专项的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如下:

(1)“蓝色粮仓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电话号码为010-68598074。

中国农村技术发展中心,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100045。

(2)“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升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项目咨询电话为010-59199375和010-59199376。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100122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科技发展中心。

(3)“固体废物回收”重点项目电话号码为010-58884891和010-58884892。

(4)“公共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项目咨询电话为010-58884826和010-58884828。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100038。

附件:1。“蓝粮仓储科技创新”重点专项2018年定向项目应用指南(指南编写专家名单、表格评审条件要求)

2.《2018年重点专项“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质量提升和效率提升”目标项目应用指南》(指南编写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3.《固体废物资源》2018年重点专项定向项目申请指南(指南编写专家名单、表格审查条件要求)

4.《公共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任务)2018年第二批定向项目申请指南(指南编写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科学技术部

2018年7月18日发布

发布于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