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科普小知识本站旨在为大家提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科普小知识,以及科普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科技知识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2017年度监测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科普小知识2022-06-11 09:00:22
...

每个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11〕352号)和《关于填报2017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发展专项监测报告的函》(郭克资边资[〔2017〕246号)的要求,我们组织填报2017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发展专项监测报告(以下简称“仪器专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内容要求

本次监测范围为2011-2014年仪器专项。

1.正在研究的项目的监测报告包括两个部分:文本和5分钟的视频。

2.对于已完成初步验收或全面验收的项目,根据仪器的特殊管理要求,项目单位应在项目验收后三年内配合上报相关年度监测数据。

二。定时

从2017年11月6日至11月24日,请各项目牵头单位在网上系统中填写年度项目监测报告。其中,对于正在研究的项目,点击“年度监测与填报”栏;对于已经完成初步验收的项目,点击“已验收项目年度监测”栏,分别填报。项目年度监测报告及相关方签字(包括视频光盘(如有))后,应于12月1日前将一份和两份材料报送教育部科技司基础司。

三。技术支持

软件系统技术支持:010-84263636-7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葛明峰010-62169570 gemf@sibet.ac.cn

陶瑞010-62169512 taorui@ncste.org

四.联系信息

kjsjcc@126.com周敏010-66096301

提交材料地址:教育部科技司南楼413室(北京市西城区大仓朗胡同37号)

附件:2017年度监测报告完成项目清单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