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个信息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参加年度评估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7年组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的通知
教育和技术部[〔2017〕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评估是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促进实验室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实验室的创新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的规定,我公司将于2017年组织开展信息领域实验室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信息领域开放和运行3年的实验室应参与定期评估。有59个实验室参与了今年的评估。参与实验室列表和初步分组见附件。
2.今年信息领域实验室评估的具体工作委托给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
3.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执行。2017年实验室评估初步评估定于9月进行,现场检查定于10月下旬进行,综合评估定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请另行通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http://www.cutech.edu.cn/cn/index.htm)和科技部网站(http://www.moe.gov.cn/s78/A16/)。
4.要求所有支持单位和实验室按照评估规则进行准备。如果您对参与评估或分组计划有任何疑问,您可以与我们公司沟通,并在7月10日工作结束前以正式信函的形式向我们公司提交调整申请。
联系人:刘海峰、李仁杰、邹慧、科技厅基金会
电子邮件:kjsjcc@moe.edu.cn
电话:010-66096301
附件:参加2017年信息领域评估的实验室名单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2017年6月30日
附加
参与2017年信息领域评估的实验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