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论文“SCI至上”,科技部教育部出手了
周末,一份沉重的文件在高校学术界闪现。
教育部、科技部发布了《关于规范高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和确立正确评价方向的若干意见》。该文件的目标是明确的,即打破论文的“SCI第一”。
这张照片是从教育部的网站上拍摄的。
美国创立的科学引文索引SCI最初是一个分类数据库,但它曾被学术界放在祭坛上。
近年来,SCI论文数量、被引次数、高被引论文、影响因素和衍生ESI排名等相关指标已经成为学术评价的核心指标,以及职称评价、绩效评价、人才评价、学科评价、资源配置、学校排名等方面。教育部科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校科研工作导致了一种异化现象,过度追求sci论文和相关指标,甚至发表sci论文、高影响因子论文和高被引论文是根本目标。
该文件还旨在以突破论文的“SCI第一”为突破口,小切口、大转弯,拿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务实、硬策略,打破“只论文”,确立正确的评价取向。
当我们完成这项工作时,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同行评价和分类评价。
上述负责人指出,SCI的本质是一个文献索引系统,而不是一个评价系统。SCI论文的相关指标直接用于科研评价,存在局限性。
SCI论文不能简单地等同于高水平论文。SCI论文的被引数量反映了对论文的重视程度,与创新水平和实质性贡献不相称。被高度引用的论文反映了更多的学术研究热点,但没有直接解释它们的创新贡献。此外,论文主要是基础研究成果的表达形式。SCI论文的相关指标不能充分反映科技创新的贡献,不适用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工作的评价。
不要“科幻第一”。你想要什么?正如复旦大学常务副校长李晶所说,破解“SCI第一”的关键不是“破解”,而是如何“建立”。“建立”的核心是建立能够反映贡献价值的评价指标。
学术水平的科学评价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评价。
该文件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建立和完善分类评价体系。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成果的输出形式不同,从评价到解决“一刀切”的问题,不能只看论文,也不能全不看论文。根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国防研究和成果转化的不同类型,提出了分类评价的重点和论文的不同权重函数。
第二是提高学术同行评价。同行评价是科研评价中的一种常见做法。关键是要真正发挥同行专家的作用。在评价中,指导专家不要简单地用SCI论文的相关指标代替专业判断,负责任地提供专业评价意见,倡导建立评价专家信用评价体系。
三是规范评估和评价工作。对于评价和评价工作,首先是减少项目评价、人才评价和组织评价等“三个评价”的数量。其次,要规范和充分听取评价指标和方法的意见,特别是科技管理部门的意见。评价方法应实施代表性评价,精简和优化申请材料,不再要求填写SCI论文的相关指标。评价过程应遵循同行评价原则,合理分组评价对象,选择合适的专家,合理设定工作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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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SCI成为指挥棒,大学和研究人员将不得不参与以SCI为核心的“排名游戏”。因此,该文件提出了SCI论文的否定列表。
在学科评价中,减少学科和学校的排名评价,坚持分类和分领域评价。在评价中,应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精心选择SCI论文数量等量化指标,引导社会机构科学开展大学评价排名。
在人员考核中,在职称(职务)的评定和聘任中,应建立分类考核指标体系,强调人员和岗位的适宜性。SCI论文相关指标不应作为职称(职务)评定和聘任的直接依据,也不应作为聘用人员的前提条件。
此外,学校不宜为部门和个人设定论文索引要求,也不宜取消SCI论文相关索引与资源分配和绩效奖励之间的直接联系。学校将发表的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素视为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限制性条件也是不合适的。
高校及其主管部门应承担起引领学术文化建设的责任,要有自信和决心,拒绝接受或发布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为核心的排行榜等舆论宣传信息上述负责人强调。
上海财经大学常务副校长徐飞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科研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我们应该做更多实际的事情,而不是满足我们的虚荣心或让自己快乐。"学校、学者和校长应该冷静而从容."
这并不是否认SCI尊重学科差异的需要。
需要强调的是,打破论文的“SCI优先”并不意味着不需要论文和SCI被否定。
论文是科技创新的一种形式,是学术交流的重要载体。“我们鼓励发表高水平、高质量和创新的学术论文,以反映服务贡献,并在国际学术界发出中国的声音。”教育部科技司有关负责人指出。然而,在学术评价中,创新水平不能简单地由SCI论文的相关指标来判断。在各类评价活动中,应合理使用相关指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引导评价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和服务贡献。
就功利主义倾向而言,文件中使用的词是"不允许",即明确禁止。由于中国大学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和不同学科的不同特点,文件中的一些地方使用了“不适当”一词,这给了大学一定的政策灵活性。
有人担心“用发表的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素等指标作为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限制性条件是不合适的”,这表明对毕业后论文的发表制定严格的规定是违反学校水平的。但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在一些基础学科中,教师和部门从科研能力培养和科研实践训练的角度对学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这是合理的,符合人才培养的需要。
为了让这些文件落到实处,教育部要求“双一流”建设院校,特别是教育部直属院校,根据多项意见,对相关制度文件和“双一流”建设方案进行审查和修订。教育部直属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本意见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其他高等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