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有望纳入高校学分管理
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记者白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6日公开征求对《志愿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根据草案,国家鼓励有关组织和单位为推广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可以纳入高校实践学分管理。
草案明确指出,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培养年轻人的志愿服务意识,鼓励和支持年轻人尽其所能参与志愿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志愿服务综合评价办法;高校可以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纳入实际的信用管理。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招收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在参加考试时应注意对志愿服务的调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鼓励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对志愿服务记录良好的志愿者给予优惠待遇。此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志愿服务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草案还规定,志愿者服务组织在招募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时,应当告知志愿者服务的相关信息和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向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的知识、技能和安全教育,不得要求志愿者超出自身能力提供志愿服务。
草案特别强调,如果志愿服务活动属于大型公益活动,或者存在较高的人身安全风险,且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志愿服务协议。协议应包括志愿服务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安全保障措施。
相关人员可在2016年6月5日前登录中国*法律信息网意见收集系统,对法规草案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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