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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

科普小知识2022-07-12 18: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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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如何确定?下面由版权代理小编来解析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

创作,是指直接产生艺术和科学作品等的智力活动。为组织进行他人创作工作,提供意见、物质条件,或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认为创作。

一般构成创作的条件是:

① 是为表现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所采取的行动;

表现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而采取的行动,是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必然是主观对客观的认识,也就是你自己怎么看待这个客观世界,而不是别人怎么看。那由你自己对这个客观世界的认识去行动,比如语言或声音等而创造出来的东西,是认定为创作的其中一个条件。

② 行动的结果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

结果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这个就是继你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之后的行动,这个行动产生了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认定为创作的话你的行动须产生具体作品。

创作方法有三个基本要素:创作目的、创作对象和创作原则。

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的几个问题分析:

直接创作的作品

直接创作的作品是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映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等不能成为作者,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都不能成为作者。

受委托创作作品

委托作品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委托作品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创作作品而不是按照受托人的意志进行创作,需要将委托人的要求通过自己的创作表现出来,但委托人的思想、观点只能为受托人的创作限定范围,受托人的创造性智力劳动并不能取代,且具体的创作过程委托人也没有参与。如果委托人参与了,双方又有共同创作的意愿,就变成合作作品而不是委托作品了。

(2)委托作品的内容由委托人对外承担责任,而不是由受托人承担。

(3)委托创作一般是有偿的,即委托作品创作完成后,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创作的报酬,支付的数额等由委托合同约定。

关于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各国法律规定不尽一致,如在将委托作品作为雇佣作品的美国,雇主被视为作者而享有著作权,创作作品的受托人不享有著作权。

再创作作品

再创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在实践中是个很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等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它享有,但原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