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拒收视残考生家长质疑 五律师致信国务院
宋必须依靠放大镜或视觉辅助才能看清文字。
“我赢了,但我被拒绝了。他们仍然希望我放弃,而且他们的态度相对坚定。”7月21日,来自洛阳的18岁男孩宋·来到天津中医药大学申请“最后一战”。因为高考体检报告显示“轻度色觉异常”。尽管他得了610分的高分,但学校根据《大学入学体检指南》中的“患有轻度色觉异常(通常称为弱色)的人不得进入各种医学专业”的条款取消了他的考试资格。宋陈一本人不得不作第二次补充报告。该校是东北财经大学的法律专业。
宋的父亲说,他们不排除将来被起诉的可能性。五位律师联名上书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宋的遭遇表示不满,认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的内容涉嫌与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相抵触,要求国务院重新审议高考体检条例。
特别检查室在检查前十多天获得批准。
“平时上课时,他需要一个放大镜和一盏台灯来帮他读单词。黑板上的字肯定不清楚,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成绩。他总是学校的前三名。”这是他的班主任郭老师说的。作为一个日以继夜相处的老师,郭知道宋并不容易。
宋宜欣的父亲宋晓雯回忆说,10年前,8岁的宋宜欣被几家医院诊断为先天性黄斑变性和双眼*视力丧失。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们走访了各地的名医,得出的结论是“目前医学上还没有找到一种能有效防止病情恶化的药物疗法”,甚至“不排除宋有一天会完全失明”。
“那时,他还年轻。虽然他很难过,但他慢慢适应了身体的变化。作为父母,我们不敢指望别人多照顾他,但我们只是希望不会因为他的视力而让他难堪。”说,在高考前夕,宋已经遇到了一些障碍。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我们为了携带放大镜和其他高考便利,向招生部门提出了申请,但我们不能一直申请,总是因各种原因被拒绝。后来,在媒体的号召下,的特检室终于在十多天前通过了检查。它可以携带放大镜和视觉辅助工具,检查时间可以延长30%。为了获得视力障碍考生原本享有的权利,宋晓雯旅行了半年,与各个部门协调沟通,最终没有耽误高考。
高考志愿者都是中医专业的。
宋没有回来的原因是他所有的高考志愿都填了中医专业。但是,根据教育部目前实施的《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的人不得进入医学专业”。
“我自己,包括我的家人,实际上知道会有一定的风险,但我们认为情况可能不会那么糟糕,因为我可以完全照顾好自己,尽管我的视力较弱。”宋的班主任郭也说,宋的家离学校很远。他需要步行一公里到公共汽车站,然后到公共汽车,然后到学校。“他独自回家,来到学校,从来没有他的父母来接他。他还参加正常的集体活动,甚至体育活动,踢足球,一切都正常进行。”宋的同学也支持他。在他的同学眼里,宋是个幽默、活泼、有激烈争论的人。宋的同学高振阳说:“我们都在想能否和他谈谈,帮帮他,但我们的力量太小了。”
宋的父亲非常感谢儿子的同学和老师。“我们会变老,不能一直照顾孩子。他未来的身体状况不确定。但是现在,他正在努力工作并取得进步。如果他能学医,至少他将来能照顾好自己。如果他将来还能从事医疗工作,那是我们的骄傲。”
父母质疑拒绝理由的合理性
在宋晓雯看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中关于“轻度色觉异常(俗称弱色)者不得入医学专业”的规定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在回答媒体提问时,天津中医药大学表示:“医学上对颜色识别有要求,如血管颜色、舌苔颜色、肤色等。弱者会有一定的局限性”。
对此,宋晓雯特意买了一份“色觉”清单。检查表的使用明确提到0.15以下的视力不适合检查。“陈熠的双目视觉是0.04,这低于这个标准。那么在高考中用什么标准来衡量颜色的弱点呢?我很奇怪。我们不承认这是肤色的弱点。他在日常生活中对颜色的辨别是正常的。”
7月21日是志愿者招募的最后一天。与家人商量后,宋选择了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系。“退出已经成为事实,但我们希望我们能做点什么,让公众重新审视这一体检标准。”宋晓雯说不排除被起诉的可能性。
“学校有学校坚持的原则,但这个原则是否合理,每年有多少残疾考生因身体原因被学校开除,我想这也可以宣布。”对于残疾人来说,他们上学不仅是为了将来的工作,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免受阳光的伤害。"
5.律师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写信
7月22日,全国5名律师致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要求国务院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嫌与现行法律相抵触为由,通过邮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表》,对《意见》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郑州律师苗杰参加了申请。根据她提供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书”,她认为“意见”的内容涉嫌与《宪法》、《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相抵触。据苗的律师说,这些意见本质上是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称为“红头文件”。就法律效力而言,这些文件低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法律。因此,如果两者发生冲突,应以法律为准。
参与写信的北京律师黄以智认为,近年来因体检不合格而导致的高校辍学事件频发,应该引起社会对高考制度的反思。长沙律师张玉娟从合理的角度分析了该意见是否合理。张玉娟说:“政策规定身体健康的人可以上大学,但是身体不好的人不能。这是不合理的。至于你是否能在大学里学习,你是否能在学习后毕业,以及你毕业后是否有工作,这是考生自己的事情,其他人不用担心。”
另一名参与者是深圳律师辛俊辉。他对《意见》的感受更深,因为他身体残疾,并且受到了高考规定的影响。辛俊辉说:“当我参加高考的时候,我听说很多学校的很多专业,像我这样的残疾考生都不能申请,甚至因为我脸上有伤疤,我几乎连法律都学不会。幸运的是,我报道的学校更人道,我过去也“通融”。近年来,每年高考后,我都能看到考生因为体检被学校拒绝的消息。想到这对学生甚至整个家庭的打击,我感到不公平。”
武汉律师黄思民介绍说,国务院《规章备案条例》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认为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城市人民*发布的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 可以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建议,国务院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她说:“这次我们根据这篇文章申请考试。我希望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能够考虑我们的建议。”
温/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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