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北大硕士生艳照敲诈情人百万 获刑7年
张,33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她在一辆公交车上遇到了43岁的张,后来发展成了一对恋人。当二人打开家门时,张偷偷录下了二人的性爱视频,然后几次威胁张女士投资或借几百万元,否则视频就会被曝光。记者昨天获悉,张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北京时报》记者张淑玲
打开一个房间,偷偷拍一段性爱视频
2013年9月的一天,张(音译)觉得一个女人在乘车时很优雅,于是她走近她,问她要了那个女人的手机号码。下车后,张给张女士打了电话,但对方没有接听。张给她发了另一条短信,告诉她她就是在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个人。"我想约她出去做男朋友和女朋友,但她不同意。"
后来,张多次打电话给张女士,发了许多模棱两可的短信约她出去和她睡觉,但张女士没有接电话,也没有回复。
一个月后,他们增加了微信好友。一天,张女士告诉张,她心情不好。张去金融街找张女士,见面后拥抱在一起。两人开始交往,吃了10多顿饭,看了电影。在沟通过程中,张多次提出要开房,但都被张女士拒绝。
2013年11月24日,两人吃完饭来到酒店。张开了一个房间。当张女士洗澡的时候,他打开iPad,站在床对面的床头柜上偷偷给它拍照。
张说做爱的时候,张女士让他关灯。同时,为了留下张女士爱她的证据,张还要求张女士叫她的名字。
后来,两人还在微信上聊天,还出去吃了几次。令张欣沮丧的是,张欣说他已经结婚了,有自己的家庭,还经常问她在哪里工作,挣多少钱。
威胁情侣投资数百万
2013年12月初,两人一起吃了顿饭,沿着北京理工大学的操场散步。张告诉张女士,他有一个餐饮项目需要资金来启动,他想让张女士投资100万元。如果你不投资,你也可以借钱给他,第一年付利息,第二年和第三年还款。不过,张女士对投资不感兴趣。她说她手里没有那么多钱。她建议张向银行贷款。她可以自己动手,询问贷款的情况。后来,两人分手了。
当天晚上,张茵给张发了一条微信消息,说她不想和他交往。从那以后,张又和拒绝见面的张女士约好了见面时间。
张说,想到这他很生气,于是他把酒店里偷偷录下的两个男人的性爱视频刻成了光盘,试图用这个视频吓唬张女士,强迫张女士给钱。
2013年12月7日,张在奥林匹克公园会见了张女士,并提出再借100万元。张女士不同意。张在12月11日18: 00之前听了张私下录制的视频,并威胁张将钱转到他的招商银行账户。张说,她复制了张女士的通讯录,并已经建立了一个邮箱、微博和网络磁盘。“如果你不给钱,你会把钱放到网上曝光。”
张女士作证说,她在一家银行工作,每月收入约1万元。因为张还在学习,一年后才能工作,每次见面吃饭看电影,都是张小姐花钱。她还买香烟、营养品、电子设备、图书卡等等。张女士看到张抓住自己的缺点,每天威胁要挟,于是她报警了。
2013年12月11日,张被拘留。12月25日,张被取保候审,返回北京大学继续学习,直至2014年11月25日被捕。
被判处7年监禁和10,000英镑罚款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张辩称,他确实向张女士借钱,因为他需要投资创业。由于他在学校期间没有收入,而他的妻子每月收入在5000到6000元之间,他考虑让张女士投资。
海淀法院认为,在与张女士发生性关系之前,张并未提及借钱和实施该项目。发生性关系后,尽管张女士提出借钱,但她明确表示拒绝。张的经济能力有限,其所谓的还款不确定且无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张仍然威胁要用他录制的性爱录像,并向张女士要钱。这显然是利用张女士害怕失去名誉,对她施加精神压力,迫使她交出钱。这一行为是为了掩盖她以借款为借口非法占有张女士的钱。它侵犯了受害者的个*利和财产权利,而不是市场交易秩序,因此她犯有敲诈勒索罪,而且数额特别巨大。
最后,海淀法院判处张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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