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研究生勒杀同门10年未定案 1人称被冤枉
2003年,湘潭大学研究生周宇恒在校园被杀。嫌疑人被确定为曾爱云和陈华章,因为曾爱云和周宇恒都爱上了一个女孩,而陈华章对导师对周宇恒的高度尊重感到不满。
2004年,曾爱云和陈华章都被判重刑:曾爱云被判死刑,陈华章被判无期徒刑。从那以后,曾爱云、陈华章和周宇恒的三家人卷入了一场长达十年的诉讼“战斗”。
今年4月17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再审。检察官建议判处两名被告无期徒刑。
回头看看杯子里的处方药,他勒死了同一扇门。
曾爱云和陈华章是湘潭大学的本科生同学。他们关系很好。2001年大学毕业后,陈华章继续作为研究生学习,曾爱云参加了这项工作。
2003年,曾爱云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同年9月考入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很快,曾爱云开始和同级别的女研究生李霞交往,并最终发展成一段恋情。
此前,李霞和2002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的周宇恒相爱多年。
检方指控曾爱云心烦意乱,多次与陈华章谈论与李霞、周宇恒的关系,并向陈华章提出要教训周宇恒。
检方称,陈华章也嫉妒周宇恒。
2003年10月24日至27日,陈华章三次在湘潭大学医院和湘潭中心医院购买安定36片。10月27日下午6点30分左右,陈华章比平时早半个小时到达湘潭大学南楼308室。趁周宇恒不在,他将16片安定磨成粉末,与水混合,过滤后倒入周宇恒用过的杯子里。
起诉书称,当晚10点28分左右,曾爱云在李霞接电话时,起身跑到工程南楼。到达308房间后,曾爱云拿出一根棕色绳子,从右后抓住周宇恒的脖子,将周宇恒摔倒在地,继续用力,致使周宇恒窒息而死。
审判中的检察官建议判处两人无期徒刑。
在4月17日的庭审中,曾爱云说凶手是别人,他是被冤枉的。曾爱云有点激动。由于坐姿不当,法庭多次提醒他。曾爱云曾试图殴打陈华章,但被司法警察拦住。与曾相比,陈华章似乎很平静。
在接受法官的提问时,陈华章的回答是矛盾的。例如,陈华章说,他在抛尸后回到308现场,呆了大约半个小时,因为他必须清理现场。然而,在之前的声明中,陈华章完成了曾爱云抛尸现场的清理工作。
陈华章的辩护律师唐恒认为,陈华章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共同犯罪不再成立。因为仅根据日记得知,陈华章嫉妒周宇恒的证据不足,陈华章并没有在案发前与曾爱云合谋杀死周宇恒,给周宇恒服用安定并不是导致周死亡的原因,而陈华章已经自首。至于为什么曾爱云的攻击没有及时停止,陈华章说他很害怕。
检方反对这一辩护。检察官建议判处两名被告无期徒刑。法院没有在法庭上做出判决。
[十年诉讼案]
2005年8月,湖南省高级法院裁定,一审中曾爱云和陈华章故意杀人的一些事实不清楚,需要进一步调查。
2005年12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第一次再审判决,结果与一审判决相同。2008年5月,省高级法院维持了曾爱云的死刑判决。同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批准曾爱云故意杀人罪的死刑判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曾爱云故意杀人罪的死刑判决。此案已重审。2010年6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第二次再审判决,曾爱云被判处死刑。陈华章被判无期徒刑。该判决被湖南省高级法院撤销,案件被发回湘潭市中级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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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三个家庭的悲剧
2013年3月,曾爱云的表妹赵晓波在湘潭县看守所见到了曾爱云。赵晓波说,曾爱云此时的精神状态很差,“看上去很沮丧,有点浮肿”
在曾康(曾爱云的哥哥)眼中,曾爱云是一个非常“自强”的人。在他一年半的工作时间里,曾爱云每个月必须回家两次,把省下来的钱都给母亲。曾爱云还在拘留中心写的一封信中提到,“我经常想起我那多灾多难、年迈残疾的母亲的痛苦...我真的在我的肝和胆之间被撕裂”。
在他的家乡李县,陈华章一直是他家的骄傲,因为他是村里第一个硕士研究生,而且走路直接。家人希望陈华章毕业后能找到一份好工作。陈华章被捕后,他的家人花了10多万元向他上诉。这笔钱是他的家人通过打零工挣来的。
作为受害者,周宇恒的父母提出赔偿55万元的经济损失。在许多判决中,法院认定曾爱云、陈华章的民事赔偿金额为178,142.8元,尽管该金额尚未支付。在4月17日的庭审中,周宇恒的父亲将民事赔偿金额提高至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