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丰台区园区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丰台园区外的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郭克霍2016年第3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郭克霍2016年第195号,以下简称《管理指引》),现就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表
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将分四批进行。申请截止日期分别为五月十六日、六月二十七日、八月十五日及九月十六日。
上述申报的截止日期为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并将完整的书面材料发送至受理部门的日期。如果它没有这样做,它将不会被接受。
二。申请材料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www.innocom.gov.cn),登记并填写认定信息,上传合格中介机构认定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知识产权、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报表)、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 合格中介机构出具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上一会计年度收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主要证明文件(电子版)的专项审计或验证报告。
完成网上申请后,企业应提交《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申请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提交原件,一份留存备查)。左边粘成一本书,企业公章贴在接缝的右边。请在封面右上角标明:正面(背面)复印件;左上角标有:field。完成并提交网上申报后,打印“网上申报提交界面”并一起提交。
三。材料验收
完成网上申请后,企业将向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和2019年区(园)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统计(详见附件1,统计电子u盘复印件)。纸质材料和“2019区(园)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统计”必须由企业单位人员提交并确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必须留下企业单位人员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中介机构不予受理。
提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3号楼204
联系人:李
电话。:83656383
四.名称变更
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相关的重大变更(如分立、合并、重组、经营变更等),应当自变更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请注明变更原因,并填写完整其他内容)。
更名申请书提供以下材料:1 .名称变更申请(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印制并加盖公章);2.工商变更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登记证明;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旧名称。请将申请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保存在文件夹中并发送到gqrdgm@163.com邮箱。请在文件夹中注明企业全称,并在邮件中写下联系人和联系信息。企业可以登陆http://bjcy.net.cn查看相关信息并收到证书通知。
五、企业年度报告
根据《认定办法》第十三条和《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发展报告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将被取消。请高度重视资质有效期内的企业,按要求在2019年5月31日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填写年度报告。
其他事项
如果企业丢失了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管理网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按照登录界面中的操作说明进行检索。
丰台区科技信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代理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的收费培训、代理等业务。
我特此通知你。
附件:
1.2019年区(园)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统计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南
4 .区科委(科学信息局)、中关村示范区园区管委会联系方式
北京市丰台区科技信息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