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可提处分建议
新的环境保护法上周正式通过,被称为“历史上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28日和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邀请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环境保护部专家、法律专家、企业代表和环保组织代表对新出台的环境保护法进行解释。
专家解释了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时间、*监管和紧急预警。中国环境科学院副院长柴发河说,根据新的环境保护法,地方环境质量的任务已经由地方各级人民*执行。与此同时,建立了问责制度,并提出了在时限内按时达到标准的制度。此外,还有一系列有效的制度,如监测、规划、标准、总量控制、许可证制度等,可以确保十大大气物品的实施从一个临时的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到常态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轻舞表示,新环境保护法的出台为地方环境保护立法提供了很好的上层法律基础。地方*可以引入比国家规定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政策和法律。袁杰还表示,地方法规可以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法中的原则性条款,地方*有权通过发布条例来实施环境保护法。
新京报记者于今
1[实施时间]
为什么新的环境保护法在通过半年多后才正式实施?
为了让执法部门和其他人做好准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办公室主任袁杰说,新的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而不是颁布之日,以准备执法部门,企业和公民的观念,精神和物质准备的变化。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锦表示,明年1月1日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后,许多硬性的制度措施将会生效,这将给环保部门、*、检察机关和地方财政带来巨大压力。所有部门都需要在正常运行过程中适应和变化。
王锦说,要“增加财政投入”,在环保法中提到,“增加财政投入,我认为这不是空谈,环保执法有成本。”
此外,他说,环境执法的能力、素养、方法、手段和理念应与新的环境法保持同步。
2[非法成本]
如何区分执行逮捕和刑事逮捕?
重金属含量超过三倍可被逮捕
新的环境保护法增加了企业非法排污的成本。首先,引入了“每日罚款”的经济处罚措施。其次,引入了“双重处罚制度”,即在经济处罚的同时,还可以直接拘留企业负责人。
关于“每日罚款”的处罚数额,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行政法办公室副主任童卫东说,水、空气等环境保护特别法有具体的处罚标准。因此,对企业首次非法排放污染物的处罚金额和范围应根据特别法确定。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不构成犯罪”的四种行为,并将导致对企业法人的行政拘留。然而,去年对“两高”的司法解释也将一些行为定性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可出于犯罪目的予以拘留。前者和后者的滞留标准具有相同的违法行为,如通过地下管道、渗坑、渗井等非法排放污染物。,但它们并不矛盾。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毕涛解释说,“两高”司法解释对有毒有害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定罪门槛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污染物的排放量也有明确的标准,如危险废物超过3吨,危险重金属超过标准的3倍等。如果符合这些标准,将构成犯罪,可被刑事拘留。
如果不符合这些标准,那就“还不是犯罪”,然后根据新的环境保护法,企业负责人可以被行政拘留。
3[*监督]
上级环保部门如何监督下级*的环保工作?
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提出纪律措施。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行政法办公室副主任佟卫东表示,《环境保护法》对*监管的要求特别明确和具体,他提出了9项可能导致“引咎辞职”的具体行为。但是,*的监督和执行可以由上级*监督,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也可以监督执行。
毕涛说,新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可以对下级*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发现问题不及时调查处理的,可以向任免机关和监察机关提出纪律处分建议。”
这意味着上级环保部门可以向中国*的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提出纪律处分建议,这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监察机制。
他说,去年,党*颁布了新的党政*任免条例,要求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丰富环境保护指标。现行环境保护法把党的思想变成了法律条文,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监督地方*和部门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律和法规。这些规定值得注意。
4[紧急警告]
如何处理类似的兰州水污染事件?
建立环境预警机制,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毕涛说,针对我国高环境风险的控制,《环境保护法》专门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对排污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者等内部风险进行控制。,要求*建立专门的环境问题公共预警机制,制定计划,加强监测,及时启动应急措施,真正减轻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和安全的危害。
《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兰州水污染事件等突发事件是否会减少,别涛说,很难简单地回答是或否,但他认为,《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各种条款的结合将增加企业的威慑力量,从而促使其自动检查、识别和控制企业的风险,这将有助于降低环境事故的风险。
5[公益诉讼]
如何通过公益诉讼保护权利?
行政机制不能解决诉讼问题。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行政法办公室主任袁杰解释说,现行环境保护法中的公益诉讼条款主要解决民事问题。本规定规定的“社会团体”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公益诉讼活动应当按照民政部门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的管理办法和规定进行。
全国人大法学院教授周珂表示,在中国,当环境纠纷无法通过行政机制解决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全国人大法学院教授周珂表示,公益诉讼成本很高,其解决方案不一定是最好的。因此,第一步是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环境意识、加强*管理、公众参与和公共治理机制来解决冲突。如果矛盾无法解决,将通过诉讼解决。
他说,下一步是进一步完善法律,只有在程序法和一些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行政法制度相衔接后,才能逐步完善该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轻舞说,以前有过一些公益诉讼,但诉讼数量不是很大。她认为,新的环境保护法通过后,公益诉讼的数量将会增加,但在实践中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如主体、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等。这也是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
6[烟雾控制]
如何解决“雾霾”投诉问题?
烟雾在各地区实施“统一标准”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河说,新的环境保护法已经成为促进空气污染防治和执行国家十条的一个非常好的法律基础。
他解释说,根据新的环境保护法,地方环境质量的任务已经由地方各级人民*执行。与此同时,建立了问责制度,并提出了在时限内按时达到标准的制度。此外,还有一系列有效的制度,如监测、规划、标准、总量控制、许可证制度等,可以确保十大大气物品的实施从一个临时的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到常态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此外,他表示,《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修订过程中,除了延续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中的“每日处罚”和“双重处罚”制度外,应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应进一步明确*的责任和对*不作为的处罚。
专家认为,环境保护法增加了许多新的条款,如跨区域控制烟雾的“统一标准”、“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以及许多关于规划和监测管理的新规定,将使空气污染的控制变得有效。
7[土壤污染]
如何控制和解决土壤污染?
土壤污染评估后的修复
中国科学院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的研究员林玉锁说,新的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土壤污染的调查、监测、评估和补救。例如,需要对土壤和土地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修复目标和接受程度,这也表明了对公共卫生的重视。
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良好的空气和水的监测系统,但土壤非常脆弱。直到最近,国家才开始加大对中国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的建设力度,一旦建立起来,就具备了实现未来土壤环境信息公开的条件和基础。
8[公共卫生]
如何保护公众健康?
研究人体对污染的耐受限度。
对于新的环境保护法中涉及的公共卫生保护的内容,毕涛表示,在修正案结束时,对公共卫生保护的研究还在继续,这种对公共卫生保护的关注过去从未得到过。
他解释说,“保障公共健康”是指大多数人的公共健康,包括水、空气、土壤和食品安全。
《环境保护法》中的环境基准研究主要是指对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研究,即人体对不同污染物的最大承载能力和极限。“过去,我们在这一领域没有足够的研究,我们借鉴了外国的经验,但我们应该有自己的基准研究。”
此外,《环境保护法》关于完善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规定直接规定了对公众健康的保护。(原标题:环境影响评估未能达到标准,指责“阴霾”可以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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