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中国开启科技奖励制度3.0版
口译专家钟书华:教授,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
解读专家万金波: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所副研究员
中国航天科技领域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科学家。他们是当之无愧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静水流得很深。在当今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我们的每一项制度改革都为国家和民族的全面振兴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作为*鼓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创造良好创新环境的重要举措,科技奖励制度最近迎来了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变革时期。《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这是继1999年颁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之后,中国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发生变化的又一个机会。
(1)确定三项关键任务
《规划》规定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三项重点任务:“改革和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引导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优质发展”和“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励健康发展”。
“我很高兴看到,该计划通过顶层设计,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奖励制度框架,并为今后深化科技*改革制定了‘行动路线图’。”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钟书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看到这个节目后,他很高兴。作为一名从事科学技术奖励政策研究20多年的学者,他深谙该领域的发展脉络,认为《规划》在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尤其是在“改革和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部分,有着诸多亮点。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所副研究员万金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说,“改革和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是深化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计划”是在大约一半的篇幅里界定和说明的。
(2)走向功利化和庸俗化的亮剑
“计划”直接指出了科学技术奖励中的功利主义的长期问题。不仅从加强监管、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等方面提出“完善科技奖励诚信体系”和加强治理,而且强调奖励的荣誉性,提出“禁止以国家科技奖励的名义进行各种形式的营销和宣传活动”。违法广告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予以处理”。
万金波指出,“计划”显示了利用科技奖励制度的力量和决心。其次,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需要在相关法规和具体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钟书华说,根据他的观察和总结,社会上关于科学技术奖有两种不良现象:一是有人打着“帮助获奖”的旗号,利用个人获奖候选人的人格弱点获取非法利益;第二,个别企业夸大和虚假介绍了获胜的结果,欺骗消费者获取利润。《规划》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做出了上述禁止性规定并予以处罚,旨在维护奖项的荣誉价值,避免庸俗化。
(3)提名制+精简和质量改进+开放性
《规划》提出改革目前行政部门发布推荐指标、科技人员申请奖励、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专家学者、组织和相关部门提名制度,进一步简化提名流程。钟书华认为,“提名制”的重大“去行政化”改革措施压缩了个人候选人的非学术操作空间,这不仅体现了尊重专家学者的态度,也符合科技界自主的内在要求和国际评选奖项的大趋势。万金波认为,提名制度有利于消除“名义”和“过程”奖项,促进客观性和公平性。与此同时,它还能使科学研究人员从繁琐的奖项申请中解脱出来,并使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研究中去。
奖项“瘦身”和“塑造”是另一个亮点。根据计划,奖励数量将大大减少,三大奖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技术进步奖)的总数将从不超过400个减少到不超过300个。同时,奖励结构将进一步优化。万金波指出,奖项的“瘦身”有利于保持奖项的“高门槛”,而“塑造”则是使其结构比例更加合理。他认为这里的“结构”包括奖励结构、领域结构和年龄结构,其发展方向是使科学技术奖励与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能力基础和供求结构相匹配。钟书华认为,在三大奖项中,科学技术进步奖将被大幅削减,因为设立该奖项的初衷是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今天,一个成熟的市场机制已经建立,它的作用可以由市场来完成。减少这样的奖励是很自然的。
值得注意的是,《计划》将三个奖项的目标从“公民”改为“个人”,并调整了每个奖项所需的获奖者人数和单位。对此,万金波指出,这反映了科学技术奖更开放的视野。对中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获奖,也可以对本地人才、港澳台人才、国际人才和海外归国人才进行综合奖励。钟书华认为,上述调整尊重了科学技术前沿的创新规律,因为在科学技术史上,前沿突破往往具有科学家个体创新的特征,如瓦特发明的蒸汽机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但是,调整人员和单位数量,有利于突出重点创新人才在科技突破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消除“搭便车”和“科研荣誉锅”现象指明改革方向。
(4)创建国际知名奖项
正如钟书华等学者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所料,一方面,《规划》提出要引导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它说要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健康发展;对于具有一定财力和组织保障的奖项,鼓励其向国际化发展,并逐步培育一批在世界上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奖项。这不仅将大大改变长期以来以官方和半官方机构为主的科技奖励过多和社会力量科技奖励“短缺”的局面,而且将大大提高中国社会力量奖的国际影响力,增强其对国际创新人才的吸引力。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发展迅速,产生了以何梁何利基金科学技术创新奖和全国专业协会奖为代表的著名奖项钟书华指出:“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当然不容易,这需要几个必要条件。首先,奖励对象应该是“个人”,打破国籍限制。在这方面,该方案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安排;第二,每个奖项的获奖者不超过3人。第三,有稳定和严格的评估程序和标准。第四,获胜的结果必须具有国际影响力。”纵观我国现有的社会力量科技奖,钟书华认为,何李奖无疑是其中知名度最高、社会声誉最高的一个奖项。如果该奖项改变其章程并将其目标扩大到国际范围,预计它将率先成为“在世界上有更大影响力的知名奖项”。万金波强调建立“科技奖励品牌”市场培育机制和社会培育机制的重要性,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奖励加快发展,成为科技奖励体系的重要主体,形成“未来科学奖”等一批可信、权威的奖励品牌。
根据规划要求,有关部门下一步将完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修订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修订完善,从法制层面落实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精神。钟书华表示,该计划的发布标志着顶层设计的完成。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或完善,将确保顶层设计的切实实施,从而实现新中国科学技术奖励制度的又一次新飞跃。他说,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就初步建立了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可以称之为1.0版。1978年至1999年,中国恢复了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成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科技奖励制度初步形成,可称为2.0版。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和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完成了科技奖励制度的顶层设计,推动了新一轮科技奖励制度的变革,诞生了3.0版。这将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营造全民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注入更多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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