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信用新规 考试作弊学术造假将被记失信
科普小知识2022-07-20 11: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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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3月17日电(记者陈豪)山东省*近日发布新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对信用状况不佳的自然人和法人申请财政资金等实施限制和其他处罚。根据新规定,在主要考试中作弊,在学术研究和职称评定中作弊,等等。将被记录为不诚实的信息。
据了解,山东省规定的自然人失信信息包括欠税信息、国家或省组织的统考作弊信息、学术研究和职称评定作弊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业务人员通过注销工商登记逃避行政处罚信息等。信息将通过社会公示、授权查询、政务共享等方式进行公开,公开期限为5年。
在同等条件下,对信用状况良好的自然人,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山东省行政机关和组织,将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奖励。例如,应优先考虑行政许可,简化程序,优先考虑金融资本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应增加信用点数。
对于信用状况不佳的自然人,山东省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可以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包括将他们作为行政监督检查的重点,取消绿色通道、空缺受理等行政便利措施,限制申请财政资金或政策支持。
山东省建议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市场交易、公司治理、行业管理、社会福利等活动中查询和使用公共信用信息,防范交易风险。同时,严禁篡改或编造信用信息。禁止收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