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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不可思议女性贞洁观:疑人偷窥愤而自杀

科普小知识2022-07-20 1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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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看看康熙中期仁和县林烈的女儿的故事。

林连夫原名曾,福建乐瞳人,嫁给了当地林韩朝的儿子邦基。曾文墨学识渊博,能写诗,孝顺父母,与妻子关系良好。后来,林家搬到杭州,在仁和县归化。结婚12年后,曾没有孩子。在康熙,不幸的是她的婆婆去世了,她的丈夫林邦基因悲伤而生病。他死后,对曾说:“我死了,你能和我一起去吗?”曾轶可含着眼泪答应了,但邦吉还是睁开眼睛,什么也没说。曾庆红对天发誓,邦吉微笑着死去。

曾做了两个棺材。邦吉被安置后,她上吊了几次,被家人救了出来。她公公林劝她不要听,于是她去找县长。县长命令曾家代表他们的丈夫尽孝,并要求林家尽快为邦吉建立一个后代。林当庭宣判,劝曾不要再死。

曾轶可说她公公还有其他的儿女,为什么要担心供养他们呢?她再次吞金自杀,并再次获救。林赶紧把这件事又交给了县长,以免将来出事而承担责任。县长命令林家立即给林邦奇孩子,并承诺捐款养老,甚至给牌匾预奖。林家让邦奇的哥哥的儿子成为邦奇的儿子,并把监护权给他。几天后,曾文伯给县里写了自己的声明,解释说县长命令我抚养自己的儿子,这是既有孝心又有孝心的最好办法,但我岳父还有几个儿子要抚养,而养子的父亲还活着,不需要我抚养他。我的生活是非常沉重的承诺,我已经答应和我的丈夫去,我怎么能违背我的承诺在这么大的事件?

县长回答道:“慷慨地死去很容易,但平静地庆祝节日却很难”。既然孩子们已经建立起来了,不要因为小小的承诺而浪费这个伟大的事件,并且捐钱给牌匾。大书《孝和节都是完整的》就是为了展示这一点。曾轶可别无选择,只能暂时同意。尊敬你的岳父,善待你的孩子。五年后,林因病去世。曾和他叔叔的嫂子一起主持了葬礼。事后,曾说,这次我可以信守承诺。焚烧旧的诗歌手稿,绝食14天而死。(清)陈康琪:《郎钱骥文三笔》第2卷,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677-675页。

在这个故事中,林烈的女儿曾想在丈夫死后为他而死,但很多次她都没有成功。林家害怕承担责任并多次起诉县里。县长似乎也不是一个昏庸的人。他多次劝诫曾,并为他安排了一套“忠孝”的方法。然而,岳父去世后,曾绝食而死。曾多次自杀。不管林家和*采取了多少方法来避免她的死亡,她总是有死的决心。死亡是绝对必要的。

曾文伯自己说,他死的目的是为了重申他的诺言,去人间陪伴他的丈夫。丈夫死亡和殉难的承诺最初来自于当时盛行的贞操观念。曾梵志也将这一理念作为自己的自觉追求。这表明了贞洁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是多么重要,而妇女们自己也经常自愿死去。

从字面上看,贞洁这个词的原意无非是“纯洁”。贞洁是保持这种公正纯洁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贞洁”不仅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也是男女之间的一种契约。然而,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实际社会生活中,贞洁的基本含义是:妇女在结婚之前,除了父亲之外,不得与任何男性接触,以确保其贞洁;一个女人结婚后,在她生命结束之前,除了她的丈夫,她不能和任何男人有任何接触,尤其是性关系。这叫做“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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