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地学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现场考察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2015年教育部数学科学与地球科学重点实验室实地考察的通知》的通知
相关高等院校:
现转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发布的《关于2015年教育部数学、科学、地球科学领域重点实验室现场调查的通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函[2015字第155号)。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评估工作。
附件:关于2015年教育部数学科学与地球科学重点实验室现场考察的通知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2015年12月22日
关于2015年教育部数学科学与地球科学重点实验室实地考察的通知
LetterNo .[2015]155来自教育和技术发展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和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教育技术司〔2015〕307号)、《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数学与地球科学领域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教育技术司〔2015〕126号)的要求和教育部科技司委托的初步评估会议的回复结果,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计划组织对北京大学“数学及其应用”等39个教育部数学与地球科学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调查日期
本通知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将在时间表确定后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接受现场调查的实验室。
二。现场调查申请
未进入现场检查名单但愿意参加现场检查的其他参与实验室,可在12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教育部科技司提交现场检查申请(加盖支持单位公章),经批准后可参加现场检查。
三。现场调查的内容和要求
1.现场检查应按初步评价分组进行。每个实验室现场检查时间半天。每个现场检查专家组由5-7名专家组成。
2.现场检查过程由专家组组长主持。主要考察实验室的工作条件、创新氛围和内部运行管理。科研成果的验证和资金的使用,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和公开共享;检查依赖于学校对实验室的支持和条件的保证,以及实验室的日常监督和管理。专家组通过听取实验室主任的意见、依靠高校的工作报告、审查认证材料、举办研讨会或进行个别访谈来进行调查和了解。
3.专家组审查了评估材料和认证材料,听取了实验室主任和依托大学的工作报告,并提出了问题。其中:
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主要介绍实验室在评估期内取得的具有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5项),对实验室的运行状况和管理机制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不得超过40分钟,答复不得超过20分钟。
在评估期间,大学领导或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代表依靠高等院校报告高等院校对实验室的资源投入、条件保障、政策支持、日常监督和管理情况。报告不得超过20分钟,答复不得超过10分钟。
4.实验室应提供以下材料供专家组查阅:五年工作总结报告7份、清单7份、实验室主任PPT报告7份、学校领导或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PPT报告7份。基本营运资金、开放项目资金及其他相关资金的财务凭证(包括收据和使用情况);各类相关项目合同、项目批准文件和获奖证书;完成各种研究成果(论文、专利等。);公共服务证书;联合培训协议;学术交流和会议的相关文章(信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5.实验室和依托单位应确定联系人,并于2015年12月28日前将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发送或传真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6.现场检查结束后,按照初步评价得分占60%,现场检查得分占40%,得分最高的实验室评价结果为优秀(不超过11分)的方式,计算参与现场检查的各实验室的得分,并从高到低排序;分数较低的实验室将参与综合评价(不少于14分)。
联系单位: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803室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资金处
邮政编码:100080
电子邮件:jijin@cutech.edu.cn
联系人:范蠡和刘新民
电话:010-62514684
传真:010-82502753
附件:2015年教育部数学科学与地球科学重点实验室评估现场检查实验室名单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01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