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积极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方案》
国务院关于印刷发行主要国际科学组织积极牵头
计划和重大科学与工程项目的通知
国发[20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积极领导国际重大科学项目和重大科学工程项目的组织工作》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8年3月14日
(这是公开发布)
积极领导国际重大科学项目的组织
大型科学和工程项目
积极提出和领导组织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和重大科学项目,是党*、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为了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意义
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和重大科学项目(以下简称重大科学计划)是人类探索知识前沿、探索未知世界和解决重大全球性问题的重要手段。它们是一个国家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标志,牵头组织大科学计划对中国增强科技创新实力和国际话语权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1)领导组织重大科学项目是解决世界重大科学问题的有力工具。大科学计划旨在实现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性突破。这是科学前沿领域基础研究的全面拓展。它在促进世界科技创新和进步以及应对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支持作用。领导大科学计划的组织,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国的主导作用,贡献中国的智慧,提出中国的计划,发出中国的声音,提供全球公共产品,为世界文明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领导大科学计划的组织是聚集全球优势科技资源的高端平台。率先组织大规模科研项目,有利于吸引和聚集全球高端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批国际同行认可的领军科学家、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形成具有国际水平和良好机制的管理团队,搭建高端科研实验和协同创新平台,推动中国科技创新由追随向运行和引领转变。
(3)领导大型科学项目的组织是构建全球创新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大规模科技项目对优化全球科技资源配置、完善创新治理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已成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重要课题。作为科技外交的重要方式,领导组织“大科学计划”有利于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有利于构建全球伙伴网络,对实施国家总体外交战略具有积极作用。
二。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国特色*新时代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位一体”战略布局协调推进,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符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外交总体布局的总体要求。坚持中国领先、前瞻性布局、分步推进、量力而行的总体思路,从全球视角规划科技开放合作,深入落实“一带一路”倡议,遵循共建共享、协商共享的原则,积极牵头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努力提升战略前沿领域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开创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新平台,推动全球创新治理新格局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强有力支持,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做出重要贡献。
(2)基本原则。
国际前沿,科学前沿。适应大科学计划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特点,我们将重点关注国际科技界普遍关注的、对人类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具有深远影响的研究领域。我们将选择在国际社会引起广泛共鸣的项目,努力解决重大科学问题。
战略定位,提升能力。实施“三步走”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战略,符合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需要,凝聚了国内外优秀科技力量,形成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科研成果,全面提升了中国科技创新实力。
中国领先,合作共赢。我们将充分发挥中国在确定重大科学项目关键专家、提出研究问题、选择技术路线、配置科技资源、选择设施选址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我们将尊重各国、各方的优势和特长,坚持各国、各机构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共同投资、实物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共享知识产权,实现互利共赢。
创新机制,循序渐进。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注重重大科技项目立项、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的制度创新,完善科技资源合作共享机制,吸引部门和地方*参与,加强科技圈与产业的合作,先行先试,充分论证,条件成熟后启动。
(3)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牵头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在世界科技前沿和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重大科技项目布局,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培养和引进一流科技人才,增强国际共识和创新合作能力,提升中国科技创新和高端制造业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合作迈上新台阶。 努力成为重大国际科技问题和规则的倡导者、推动者和制定者,增强其在全球科技创新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话语权。
短期目标:到2020年,培育3-5个项目,研究、选择和启动1-2个国家牵头的大型科学项目,初步形成领导大型科学项目组织的机制,为后续工作探索积累有益经验。
中期目标:到2035年,培育6-10个项目,启动成熟项目,初步形成中国主导的大科学规划布局,增强在全球多个科技领域的影响力。
长期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我们将培育一批项目,并开始培育成熟的项目。我国原有的科技创新能力将显著提高,在国际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继续为世界重大科技问题做出贡献。
三。关键任务
(1)制定战略计划并确定优先领域。
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安排,结合当前战略前沿领域发展趋势,立足中国现有基础条件,综合考虑潜在风险,组织编制了重大科学规划。该计划侧重于材料科学、宇宙演化、生命起源、地球系统、环境和气候变化、健康、能源、材料、空间、天文学、农业、信息以及多学科交叉领域的优先方向、潜在项目、建设优先事项和组织机制。制定了发展路线图,明确了分阶段的战略目标、资金来源、建设方法、运作和管理,以科学有序地推进各项任务的实施。
(二)做好项目的选择和论证,培养主动性,启动实施。
根据中国的优势和特色领域,根据实施条件的成熟程度和人力财力保障,选择几个有合作潜力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发布相关国际倡议,进行磋商和谈判,并根据情况确定实施项目。要加强与国家重大科研布局的整体协调,与“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做好对接,充分利用国家实验室、国家综合科学中心和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基础条件和现有优势,实现资源开放共享和人员深度交流。
(三)建立符合项目特点的管理机制。
依托国家实验室、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协会,通过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或*间合作整合各方资源,建立专门的科研机构、股份制公司或国际*间组织,规划、建设和运营大型科学项目。积极争取在中国建立新成立的*间国际组织总部。每个重大科学项目都可以成立一个项目委员会和一个专家咨询委员会,就项目的实施做出决定和安排,并提供专业意见。
(4)积极参与其他国家发起的重大科学项目。
我们将继续参与其他国家发起或多个国家联合发起的大型科学项目,积极承担项目任务,深入参与运营管理,积累组织管理经验,与我国牵头的大型科学项目形成优势互补、相互支持、有效联动的良好格局。积极参与重要国际组织组织的重大科学项目相关活动,积极参与重大科学项目相关国际规则的起草和制定。
四、组织实施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
在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下管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将召开一次特别会议来领导重大科学项目的组织工作。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局、*军委装备发展司、 *军委科技委员会、中国科协等部门和单位参与大科学战略规划、发展方向、领域布局、重点任务、项目立项、运行管理机制、知识产权管理和开放共享政策的总体规划和审议
成立了大型科学项目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来自科技领域、工程领域和工业领域的高级专家组成,对大型科学项目的优先领域、战略规划和项目示范进行咨询和审查,为国家决策提供参考。战略规划、项目设置等重大问题,由国家科技*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向国务院报告,特别是重大问题,要向党*报告。
(2)建立多元化投资管理机制。
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资金渠道,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引导组织国内重大科技项目吸引地方、企业、外资和国际组织投资过程中的导向作用。根据实际需要,估算和编制项目概算,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充分借鉴国际经验,通过知识产权有偿使用和共享,吸引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协会、企业和国际组织参与支持大型科研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建设。
我们将实施更加积极开放的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培养和引进重大科技项目所需人才,建立激励机制,支持相关人员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全球人才招聘体系,公开招聘世界级科学家和国际顶尖工程技术人才。加强领导,组织建设多层次的重大科技项目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
(4)建立重大科学项目的监测和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监督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跟踪检查重大科学项目的实施和成效,并将监督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项目目标、技术路线、研究任务、预算、进度等的重要依据。监督评估结果和调整建议应当及时报送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