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流浪汉变太空倒爷 借太空热卖月球地皮
原来的流浪汉现在已成了百万富翁。
所谓的“月球护照”。
(俄)尼古拉·济明/文小薇薇/编译
要恢复对月球的研究与开发,难免就会碰到一个意想不到的障碍:我们地球的卫星原来有它的合法占有人。
不久以后,人们的双腿又将重新踏上月球的表面。至少国际研究月球工作小组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们给自己提出了这样的目标。他们不久前曾在夏威夷召开会议,会上还发表了名为“夏威夷宣言”的声明。还不仅仅是他们,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好些国家都把飞向月球并在上面着陆当成一件国家大事,就像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当年曾宣布自己国家有登上月球的优先权一样。这次美国也不打算把冠军地位拱手让人。据媒体透露,根据白宫的意思,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NASA)已准备好“进一步开发月球”的计划,即指在月球上建立常驻基地。很多国家也在跃跃欲试。
然而,在这新一轮开发月球的过程中,除了会碰到一些科学和技术问题外,还会碰到一个法律性质的问题:宇宙开发先行者准备登上,而后要在上面建立基地的土地原来属于某一个人。
月球居然成了霍普的私人财产
尽管这事很蹊跷,但月球竟然有它的合法占有人,至少现在还没人对此提出质疑。
事情始于1980年,当时美国加利福尼亚有个口技演员,叫丹尼斯·霍普。他刚刚离婚,又丢掉了工作,还欠下了一屁股债,生活相当拮据。就在他极度绝望的时候,一天晚上他坐在弟弟的车里,两眼凝望着天上的月亮,突然觉得自己像是找到了发财的门路。他回想起当年在俄勒冈学院上课的情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师在课堂上给他们详细地讲解所有权的问题。
俄勒冈学院当年给霍普他们授课的那位教授在课堂上曾列举过好些各种各样的例子,其中就有1967年刚刚签署的有关天体的条约。当时世界上还很少有人听说过,就更不用说读过这个名为《各国研究和使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的原则》的条约。霍普赶紧重温了当年学过的东西,终于弄明白了以下一些要点。
据大多数律师的看法,条约中有含糊不清的地方。比如说,它宣布球外天体为全人类的财产,不允许单个国家和*占为己有,但并没提到公司和个人。由此可见,在航天事业发展初期,谁也不去想个人会去开发宇宙。因为那太昂贵,技术上又很复杂,个人是承担不起的。然而霍普是个乐天派,结果看来他还真没有白动脑子。
因为美国的国际关系法同很多法律体系不一样,它在国家、个人和组织这3方面分得相当清楚。除此之外,美国在财产问题上的法律没有时效,适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霍普对1862年的加利福尼亚法律作了仔细研究。该法律规定:谁只要对无主的财产提出产权要求,便可以成为产权人。月球就属于这种无主的财产。
这位头脑精明的加利福尼亚人就在洛杉矶法院办理了月球产权手续,然后致信美苏和联合国首脑,信中援引法院的裁决,声明自己为月球和太阳系其他行星(地球除外)的主人,并等候对方的答复。当然,他的信根本没人理会。美苏*在那太空对峙时代根本就没功夫去理会一个疯子。
霍普在将行星以批发或零售的办法出售
但是到了今天,当开发月球已不再是什么科学幻想,那就不得不对霍普及其苦心经营的产物、在全世界都有其派出机机构的组织“月球大使馆”加以认真对待。联合国对这位美国商人到处钻营的作派表示恼怒,但又抱怨对他无可奈何。航天“角与蹄”总部所在地内华达州的检察机关对丹尼斯·霍普也毫无办法。检察院的代表汤姆·萨金特就说:“不管我们对他的生意怎么想,只是我们对月球不拥有司法权,因此如果有顾主要付给他钱,买他月球和太阳系其他行星上的地,我是希望他们能清楚地意识到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看来顾主对此心头是有数的,所以尽管是在出售空气,如果说得更具体些是在出售没有空气的月球空间,其销售额在以几何级数上涨。
说实在话,一开始霍普的生意并不看好。他挣到的钱不多,只招来别人的讥笑。但到了上个世纪90年代初,自从进入国际互联网时代之后,事情却出现了转机。众所周知,广告乃商业的发动机,国际互联网便能以极其荒谬可笑的价格将任何商品推向市场,尤其是一些新奇古怪的商品。这一来霍普便把生意做大了。月球上的地块都是办好了手续的,顾客可以拿到一张经过财产公证的地契、一张标出地块位置的月球地图,甚至还能拿到一份“月球宪法法案”。
2003年圣诞节的前夕,霍普公司的好几部电话一连几天都打爆了。如果说过去霍普将月球上一块相当曼哈顿岛大小的地块只卖27美元,如今的价格却在飚升,1英亩(0.405公顷)售价已达19.99美元,还得交1.5美元的“月球税”,手续费和契约邮寄费又还得加10个美元。那些批发买主自然可以享受到优惠,比如说一块“大陆地段”(355.516英亩)售价仅465.7美元(或1英亩1.3美元)。其他行星也是这样的定价。除了月球,最近可能由于火星热的兴起,这颗红色星球的行情也在看涨。
可笑的是,向霍普买地的人数还在以神话般的速度上升。他设在内华达州加德纳维尔的办事处曾提供这样的数字:2百多万买主中月球地块买主有1625988人,火星地块买主有374059人。那些已从霍普手中拿到地契的名人中有美国前总统卡特和里根,有电影明星哈里逊·福特、约翰·特拉沃尔塔、汤姆·克鲁兹、尼科耳·基德曼、汤姆·汉克斯和梅格·赖安等。据最保守的估算,霍普可以赚到2千万美元左右。这位球外不动产公司的奠基人很有信心,对前景也很看好,只是抱怨有不少自不量力的人还在企图侵犯他的权利,这不免多少分了他的心。
为数不少的竞争者
确确实实有不少人在企图对霍普拥有月球一事提出异议。有个名叫马丁·尤尔根斯的德国人便对上面提到的霍普写给美苏当局和联合国的信作出了反应,声明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大帝还早在1756年就把月球赠给了他的祖先。霍普和他的律师对此声明当然不敢怠慢,马上要求提交能证明其所有权的文件。既然拿不出这样的文件,只得请那位老兄别对别人的财产眼红。
霍普并不是声明自己拥有天体的第一人。1952年2月就有过一个先例。当时加利福尼亚伯克利的科幻作品爱好者协会曾致函联合国和美国总统,声明从此将月球表面面积约太平洋那么大的三角地视为己有。只是这些爱好者并不打算以此赚钱,自然也就不急着去办法律手续。可令他们不解的是,他们居然收到了某亚历山大·维克托一封提出异议的信件,此人声称自己老早就已是月球的主人。1953年,智利也有人站出来表示自己想得到月球。那是一个名叫赫纳罗·加哈尔多的律师。他在竞选当地俱乐部主任的职务,最后落选。人们不给他投票的理由是他没有不动产。随机应变的律师情急之下仅3天的功夫就把月球产权办了下来,使反对派都下不来台。不过,他最后也因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因为税务机关得向他征收一笔不菲的不动产税。1955年,纽约天文馆的一名叫罗伯特·科尔兹的馆员也第一次尝试出售月球不动产,每英亩售价1美元,只是这事没有办成。最后,到了1966年4月,在庆祝俄亥俄杰尼夫镇建镇100周年的日子里,35位当地居民在隆重的节日气氛中还效法美国独立宣言的本文,签署了一个拥有月球的宣言。
但是,同霍普所经营的生意比起来,他们那都是一些自我行为。事情不仅仅在于这些竞争者手中都没有美国法院的裁决,而要想取消这个裁决原告可是得费一番周折,耗资也很可观。而且,霍普在得到其中还有不少名人的这许多顾客之后,他就在很大程度上免除了一些诉讼之忧。
不过,等到事关月球开发的时候,对此有兴趣的国家不管怎样也得出面去跟那些月球不动产拥有者进行交涉。新的国际协定当然不排除有填补法律上的这个空白和宣告丹尼斯·霍普对月球和太阳系其他行星所有权无效的可能。但是,根据任何法律条款他的买主都是一些无辜的人,一旦有人要想在属于他们的月球地块上建造科研基地或凿井开矿时,他们完全有权提出赔偿要求。而且,看今天美国对霍普的商业活动并未加阻止,相反还相当赏识,所以对月球不动产的投资明显还在看涨。
大家都在忙着登月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着眼于宇宙的商业活动近来有加快速度的趋势。丹尼斯·霍普在这方面也是率全球之先。他的公司已在率先推出首批乘私人飞船遨游太空的旅游活动。据霍普自己说,在去年12月31日之前票价还是2万美元,可从今年开始已涨到2万8千5百美元,整整涨了8千多美元。
是虚张声势吗?不完全是。因为全球科技界在就一些国家对开发月球所做的努力表示欢迎的同时,也认为这些努力还远远不够,太官僚化,太缓慢。如何才能改变现状呢?比如说,英国天文物理学家马丁·里斯就认为首先得把个人资本吸收进来。科学家在他最近出版的《我们的最后时刻》这本书中,就认为要想加速飞向月球和其他天体的工程,一些同国有航天公司有过很好合作的大公司的加盟是必不可少的。他还把希望寄托在那些专门经营高科技和通讯网络的亿万富翁身上,认为他们都应有一种为了新的事业而不畏惧风险的精神。
令人欣慰的是,里斯及其同道者的幻想不管怎么说已经在开始实现。不久前,也就是去年12月中旬,加利福尼亚莫哈韦荒漠就进行了一次轻型宇宙飞船往返月球的飞行试验。飞船这次克服了超声速的音障,表现出良好的可靠性和操纵性。最值得指出的是,这是第一艘私人飞船。投资建造这艘飞船的是几位大公司的老总,其中有生产航天器的ScaledComposites公司的创始人伯克·鲁坦,有最大的网上商业公司Amazon.com的总裁杰夫·贝佐斯和Microsoft的合伙人波尔·艾伦。设计者和赞助人可望不久将试飞月球。
顺便说说,霍普公司也参加了这项工程。该公司打算第一次商业飞行就将月球上不动产占有者的文件副本带上去,以便进一步确认其所有权。再下一步呢,如果一切都顺利的话,就该是那些月球地产拥有者乘飞船去参观他们在那里的“大农牧场”了。不错,2万美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霍普先生多半也是想把这笔钱当成未来航天旅行的第一笔投资。因为,尽管他的月球生意缺乏牢固的法律依据,但就目前来看还不可能受到什么威胁。
据俄罗斯《总结》杂志2003年第5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