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师收受学生礼金可电话举报
(记者雷佳)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其家长安排和出资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通过向学生出售书籍、报纸、社会保险和其他商业服务获取回扣。教育部昨天发布了一份文件,为教师的行为划了六条红线,并列出了教师接受学生礼物的详细禁令。
统一设置两个举报电话
自去年以来,教育部在各种教师行为守则中提出,严禁教师非法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礼物和礼物。昨天,教育部再次发出通知,详细说明了6项禁止行为,并为教师行为划了6条红线。首先,严禁以任何方式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接受礼物、礼品、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财产。第二,严禁参加学生和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评估和评价的宴请;第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和家长安排和出资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第四,严禁学生和家长支付或报销本应由教师或其亲属承担的费用。第五,严禁通过向学生出售图书、报纸、日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第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通知》还规定了对违纪者的处罚:对违纪者,发现一个案件,查处一个案件,并公布典型案件的名称。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吊销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据悉,教育部统一监管举报电话是010-66092315和66093315。
高频率的检查将在教师节进行。
教育部监察局官员昨天告诉《北青报》记者,教师非法收受礼物、礼品、食品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于一些地方和学校,公众对此有强烈的反映。虽然这个问题发生在少数教师身上,但它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的整体形象。今年秋季开学后,教育部和各地要抓紧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特别是教师节、开学和学生毕业。要对教师违规收受礼物和礼品的行为进行高频率、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他们应该调查和处理一个案件,如果有任何违反纪律的行为,就揭露另一个案件。对教师非法收受礼品或礼品的场所和学校,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学校或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原标题:收到学生礼物的老师可以打电话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