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接管所有空气自动监测站
中新网11月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在线记者刘士信)环境保护部今天宣布,到本月底,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机构将全部从地方环境监测机构移交给国家。所有1436个国家控制的地点都由中国环境监测站直接管理,并委托社会监测机构进行操作和维护。
一个值得注意的背景是,最近各地频繁发生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器数据造假事件,如Xi安监测器在自动监测器上“戴口罩”,河北省禁止大型机动车靠近监测器。
环境保护部监测司相关负责人今天也表示,针对国家和地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行维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提出了空气质量监测权限的征集要求,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和质量控制水平提供了保障。此外,2017年是空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评估年。监测数据客观、真实、准确,直接关系到各地区“十大大气条款”实施情况的评估和评价、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成效。
自2012年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颁布实施以来,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建成1436个*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形成了国家和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为评估地方环境空气质量和空气污染控制效果提供了重要依据。
环境保护部监测司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由于监测数据已经成为评估当地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的重要依据,现有的国家和地方监测模式不再适用,否则将会出现“谁监测、谁评价”的现象。当地环保部门是“运动员和裁判员”。在各种考试压力下,对数据质量进行行政干预的冲动越来越大,因此自动监控行政权力势在必行。
该负责人还表示,监控权限移交后,原始数据将直接传输至中心站,中心站直接管理全国网络,并负责监控数据的传输和审查。地方*为国家网络的运行和维护条件提供保障,共享国家网络的监测数据,但不再参与数据的产生和审查。
此外,应改革国家环境空气网、地表水网和土壤网的运行模式,通过委托社会机构监测、联合监测、委托不同机构在不同环节进行采样和测试来提高监测质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通过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行和维护来进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采用委托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运行维护)或流域上下游环保系统监测机构联合监测的方式进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由当地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中国环境监测站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集中采样、标记和分析模式。
“十三五”期间,中国将成立国家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委员会和国家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专家库,重点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