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也发年终奖:大官奖金超年薪 小官卖废品
春节,除了正常的工资,给员工或下属一些红包和礼物,作为年终奖励,这一规定由来已久。
例如,在中华民国,商店的职员、车间的工匠、公司和当铺的雇员通常都获得年终奖励。奖励的形式和现在一样,主要是给红包。红包的大小各不相同,取决于接受者的级别和接受者的能力,以及“单位”的效率和团队的表现。
当时,绝大多数商店和车间都有一群学徒,即实习期尚未结束的新手。学徒通常没有报酬。老板只关心食宿,但不付钱。然而,年终奖金是不可或缺的。当你遇到一个慷慨的老板时,一些学徒可以在年底得到20或30美元的红包。即使老板很吝啬,他也会在年底摆一张桌子,为学徒们准备一顿美餐,这也可以算作年终奖励。
这指的是企业。那么,法院如何向官员发放年终奖金呢?
官员:年度奖金超过一年的工资
法院不同于企业,企业害怕员工跳槽,但法院不怕官员辞职。毕竟,饭碗是不同的。在法院工作是一份收入稳定的铁饭碗。也有可以偷偷吃的夜草。从古代到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挤进法庭,越来越少的人离开去解雇他们的*。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在过去,*给*官员发放年终奖比商店给他们的助手发放年终奖更及时。除非发生金融危机,否则不会推迟或给他们施压。
就像在东汉时期一样,皇帝一到腊月就开始给文武官员颁发年终奖。给多少是有规定的:将军和三王子每人给20万块(5铢,下同),200斤牛肉和200杯大米。九卿每人送了10万块钱;一名船长每人发送50,000枚硬币;部长们每人发了3万块钱;服务员每人分发了2万块钱。
东汉末年,一磅钱的购买力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40美分,一磅米重16公斤。由此估计,将军和三位将军每人能得到的年终奖金约为人民币10万元。当时,三位将军和将军的工资只有17500泰铢,折合人民币7000元,比他们一年的工资还多。
在北宋,与东汉相反,文官和军职官员的薪水很高,但年终奖励却很少。每年冬至,皇帝都会给高级*颁发年终奖。曾经封王的首相、枢机主教和大臣每人只有五只羊、五条石面、两个石米和两罐黄酒。宋朝一石是66升,可装50公斤大米、30公斤面粉、100公斤两石大米和150公斤五石面粉。加上五只羊,它值几千美元。当著名官员包拯“倒头坐在南衙开封府”时,他领取的是工资(月薪)、伙食津贴(饭钱)、饮料津贴(茶汤钱)、取暖津贴(柴火钱)、招待津贴(大臣钱)和岗位津贴(额外钱)。所有这些加在一起,相当于每年近100万元人民币,按购买力换算至少超过600万元人民币。那份年终奖金和他的工资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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