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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事件追问:种业“没种”?

科普小知识2022-08-03 11: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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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思杰,本报实习记者,张雅琪,实习生。

7月2日,农业高科技企业大北农业集团董事长邵根伙的妻子莫云因涉嫌盗窃种子在美国被拘留。这是自去年12月以来,大北农第二次卷入涉嫌盗窃种子的舆论风暴。

在国内专家看来,大北农业可以被视为国内种子公司育种的领头羊。如今,这一事件为中国种子产业敲响了警钟,中国种子产业屡遭盗窃,也反映了中国种子产业发展面临的困难。

种子企业科研投入不足,引进人才不足,科研机构分散,产学研结合的道路不顺畅……许多问题错综复杂,导致我国种业良种短缺和“品种饥渴”。

两个可疑物种被盗

7月7日晚,大北农发布通知,确认邵根伙主席的妻子莫云确实“2014年7月2日在美国旅行时被拘留”。

然而,公告澄清,莫云“在2008年10月离开公司后并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种子业务不是其业务收入的重点,“2013年公司实现总收入166.61亿元,其中饲料业务占94.55%,种子业务占2.63%”。

这是在众多媒体报道的压力下,大北农第一次对涉嫌盗窃种子的行为做出回应。

据美联社和其他外国媒体报道,莫云被衣阿华州首府得梅因的联邦法院起诉,罪名是涉嫌偷猎孟山都公司和杜邦先锋种业公司开发的玉米近交种子,窃取玉米穗并将其运回北京的金农华公司。除了莫云和他的兄弟莫海龙,还有大北农业副董事长、金农中国负责人李绍明,金农中国研究中心总经理林勇,金农中国国际事务部经理叶坚。

事实上,这起事件并不是大北农第一次被怀疑偷种子。

六个月前,大北农的子公司金华农被美国联邦调查局指控。

据国家公共电台等媒体报道,2011年5月,杜邦公司艾奥瓦实验场的一名管理员发现莫海龙等人跪在地里挖土。当经理询问他们时,莫海龙和他的同伴们说他们要去附近参加一个会议,然后抓住机会匆忙开车离开。从那以后,美国联邦调查局已经监视莫海龙等人长达一年之久。

直到去年12月,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指控称,在2007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共有6人,包括莫海龙和其他人,涉嫌从多家美国种子公司窃取商业秘密,并为金农公司谋取利益。

据金农中国官方网站介绍,该企业全称是“北京金农中国种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主要经营玉米和稻田作物的良种”。

国家玉米产业系统首席科学家、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研究员张世煌表示,与去年12月的事件不同,今年莫云等人再次被怀疑盗窃种子。然而,他们只是“翻旧账”,把舆论的焦点从金农中国分公司转移到大北农业总部,使上市公司更难应对后续发展。

但是,记者联系了大北农业企业的宣传人员两次,都没有得到回应。该公司的宣传人员第一次表示,该团体处于公众舆论的前沿,不适合接受采访。第二次,宣传员告诉记者:“经过深思熟虑,邵局长(,大北农业董事长)决定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

都是为了省钱吗?

对于过去6个月发生的两起涉嫌盗窃种子事件,有媒体猜测,“大北农民非法收购玉米种子预计将节省3000万至4000万美元的研发支出,这对大北农民来说是一笔巨款。”

然而,一些专家不同意这种说法。

“3000万至4000万美元是对美国种子公司损失的估计,而不是大北农业能源公司节省的科研投资。”从张世煌的角度来看,大北农对生物技术的投资并不小。他们在生物技术方面的研究和开发非常出色,可以说是国内生物技术领域最好的企业

大北农业集团生物技术中心总经理鲁玉平在接受《中国科学日报》采访时透露,2012年至2017年,大北农业集团将投资18亿至21亿元用于生物育种研发,其中7亿元将用于建立覆盖世界主要玉米和水稻产区的种质资源评价和育种研发体系。6亿元将用于建立世界级的改良种子生产和加工系统。5亿至8亿元用于建设生物技术中心。

然而,与美国的孟山都等种子企业相比,中国的种子企业在培育新品种的科学研究上投资不多。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种子集团”)副总经理田冰川在接受《中国科学日报》采访时表示,跨国种子行业巨头每年在的销售收入超过10%。目前,中国种子集团已经在R&D投资了这一比例,但总的来说,国内达到相同投资水平的企业还比较少。

记者了解到,孟山都2013财年的销售额为148.61亿美元,其在R&D的投资为15.33亿美元,其中R&D占销售额的10%以上。大北农业的R&D投资占公司2013年营业总收入的2.96%;作为中国主要玉米种子研发公司之一,登海种业2013年研发投入约3339.9万元,占其营业收入的2.22%。另一家专注于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等核心种子产业的龙平高科技公司,2012年在研发方面投资8834万元,保持在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5.2%左右。

“R&D种子企业投资困难是业内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个作物品种的育种周期约为5-7年,加上3年的批准时间,需要8-10年才能投放市场。这意味着一个企业需要十多年的时间来建立一个积极的运行循环机制来反馈研发。在此期间,需要持续的科技投资,投资周期长,当期利润小。种业科技创新需要种业企业以强大的综合实力支撑田冰川说。

种业职业经理人刘石认为,企业研发投入低与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育种体系有关。从国家整体水平来看,中国在育种研究和开发方面投资不多。

“受历史条件的影响,过去国家种质资源的培育依赖于诸如农业科学院和农业大学等系统。企业出售种子,他们的研究力量非常薄弱。育种投资的主体是国家。”刘石告诉记者。

“挖沟”并不少见。

7月11日,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研究员佟平亚在博客中透露:“李绍明坦率地向我承认,他坚持挖沟赚钱(水稻丰两优和玉米108),给我留下了非常不好的印象。”

所谓的“挖沟”最初是一个北方谚语,意思是“偷偷摸摸地做事情”。今天,这已经成为“偷物种”的同义词。

据了解,在种子试验场和育种基地集中的地区,经常有许多种类型的子企业人员,他们通过雇用当地农民,在试验场的墙外挖一条沟,取出用于试验的种子,并将其归还给公司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育种。

张世煌说,与中国其他种子企业相比,大北农业可以被视为生物技术育种的“领导者”。

记者从大北农官方网站了解到,大北农目前拥有“40个玉米和水稻新品种,其中24个是玉米新品种”。

今天,许多专家被这样一个事实深深打动,即“杰出的人”参与了物种的可疑盗窃。

"抛开国外偷来的种子不谈,中国还偷了几样东西吗?"刘实问道。

中国种业的人早就习惯于挖沟了。“这已经是中国整个行业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大北农业的案例为中国种业敲响了警钟。”刘实说道。

"研究人员和企业盗窃种子是很常见的."刘石告诉记者,即使是育种行业的“主力军”和育种研发投资的“重要场所”,科研机构内部的种子盗窃现象也并不少见。

在这方面,张世煌持有同样的观点。“盗窃在中国很常见。北方省份有一些“大人物”。他们在研发方面什么也不做,只是窃取他人的产品来繁殖,然后转售给其他公司。”张世煌说。

记者了解到,种子盗窃问题已导致许多育种者不断抱怨。由“种子盗窃”引发的“假种子”已经成为业内的“公害”。

2011年,河南农业大学的陈伟成教授等人培育出了玉米新品种威科702,该品种在通过国家审定测试程序的第二年就被盗。2012年,他们发现有人在海南偷了100亩父本,只能以高价从农民手中买回,但很快在2013年,又有35个种子生产单位被发现种植了超过2万亩侵权种子。“这让我们束手无策。”陈伟成曾经向媒体“抱怨”。

在中国,这不是互相偷窃的案件。去年11月,农业部会同*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起了一场专项行动,打击侵犯品种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行为。五个月来,全国各级农业部门共查处种子案件2700多起,其中89起已移送司法,26名嫌疑人已被逮捕。

偷国内外的东西不是一件事。2010年12月,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沁旗天祝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祝公司)因涉嫌侵犯美国先锋国际种子公司玉米品种“先玉335”的品种权被农业部查处。

“创新者死”

有了投资和研发,为什么国内的育种研发仍然靠“偷”为生?

“除了研发投入,困扰中国种业企业科技创新的难题还包括育种资源的流动和知识产权的保护。”田冰川说。

2000年,《种子法》颁布,中国种业逐渐走向市场化。目前,中国种业正笼罩着三片乌云。一是品种审定制度的制约,二是知识产权保护薄弱,三是一些环节泡沫化和产品积压。

在这种环境下,“企业不敢创新,创新者死”张世煌直言不讳。

最近,一个叫“华美1号”的玉米品种再次引起种业对品种审定制度的批评。

这种被专业人士认为“对中国玉米产业具有革命性影响”的新品种,是美国斯汀公司为甘肃恒基种业“私人定制”的。它具有茎秆短、早熟、耐密植、谷物脱水快、适于机械收割等特点。然而,由于品种的这些特性与审定制度中认可的高秆、大穗、晚熟的特性相反,华美1号在起点死亡。

“这就像把迈克尔·乔丹和其他NBA球员在身高、体重和跑步步数方面进行比较,从而决定他在NBA的资格。我不禁要说,这对中国的种业来说是一件悲哀的事情。”刘实说道。

中国的《种子法》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宣传、管理或推广应当批准的农作物品种。提交批准的品种应连续2-3年进行区域试验,连续1-2年进行生产试验(两次试验可交替进行)。经外省批准的进口品种,应附外省有关批准材料,并进行不少于两年的生产试验。

“目前,升级国外品种的平均时间是3至4年,有的甚至是2年。我们只需要4年就可以批准品种。目前,科学研究和经济发展正在加速。这种审批不是拖了后腿吗?”刘实感叹着。

同样,中国种业的发展也受到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阻碍。这已经成为创新种子企业无法忍受的困境。

“农民去购买没有研发成本的廉价产品,这只会让那些流动企业如鱼得水,偷别人的种子去卖。如果不消灭“土匪”,中国的种业就不会发展张世煌说。

他说,目前,国内养殖业经常使用的“模仿育种”如果做得太多,也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模仿繁殖”是一种委婉的说法,但事实上过度的“模仿”是剽窃."张世煌说。

不仅如此,知识产权保护的缺失也将导致种业整体质量的下降。

“例如,如果你生产958个玉米品种,而我生产958个玉米品种,那么如果我生产的质量非常好,而你生产的质量非常差,我就会在市场上吃亏,因为我的成本很高,而且在问题发生后,每个人都会说958个品种有问题,产品质量不好,也不会说谁的958个种子有问题。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那么没有人会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也没有人会对质量事故负责。”刘实说道。

2007年,中国实施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规定》。《规定》第二条规定,未经品种所有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或者将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用于生产其他品种的繁殖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

“近年来,中国保护种业知识产权的力度日益加大,但不可否认的是,各种形式的假冒伪劣行为仍在扰乱种业市场。”田冰川表示,假冒伪劣产品不仅给种植者造成了损失,也严重挫伤了企业重视研发的积极性。

“新品种是育种者智慧和辛勤努力的结晶。只有获得合理的回报,才能支持后续研究和可持续发展。我们迫切希望国家加强对种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为现代种业的发展创造一片净土。”田冰川说道。

张世煌建议,侵犯知识产权不仅应受到行政处罚,还应根据市场原则受到经济处罚,被侵权企业应根据市场价值获得两次赔偿。

黎明前的黑暗

数据显示,目前中国80% ~ 90%的种子企业没有育种团队。“品种饥饿”也可能是“种子盗窃”的原因之一。

“长期以来,我国的大多数优势育种技术、人才和种质资源一直掌握在科研机构手中。科研与市场脱节,企业的育种研发能力相对薄弱。”田冰川说。

在刘石看来,这种现象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过去,国家种质资源的培育是通过农业科学院和农业大学等系统进行的。种子企业生产和销售种子。他们的职责不是从事科学研究。国家会给他们分发种子,所以种子企业的研究力量很弱。”刘实说道。

2013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种业*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强调市场在种业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促进育种人才、技术和资源依法流向企业,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确*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虽然国家已经明确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方向,但在建立科研资源从种业流向企业的制度和机制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田冰川说。

与此同时,大多数种子企业还没有意识到育种研究和开发的重要性,或者他们的心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企业在引进养殖人才方面投入不够,尤其是高端人才缺乏。企业育种研发每年需要500-1000万元的投资。如果一个公司有500万元的科研投资,至少100万元将用于人才。现在有些企业不愿意支付20万元张世煌说。

企业依赖国家,希望购买科研机构开发的品种。但是,由于科研和种业管理*的限制,科研机构的育种和科研能力无法充分发挥。“从目前的品种审批来看,科研机构和企业生产的产品90%是废品,9%是次品,成品率只有1%,只有合格。一个优秀的产品需要很多年才能偶然问世。”张世煌直言不讳。

不仅如此,育种研究机构也被批评为“两个口袋的钱”“大多数国家育种研究基金投资于育种研究机构,如农业科学院和农业大学,但这些机构开发的品种也将出售。因此,与企业的竞争非常不公平。”刘实说道。

除了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的问题,科研机构内部的竞争也削弱了育种力量。

“在农业科学院和农业大学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些自私自利的小团体,每个人都设立了一个摊位。从事传统育种研究的人不会互相交流,也不会保守秘密。从事生物技术和传统育种的人也不会相互购买。这违反了公共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刘实说道。

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实施科研项目分类管理,要求基础前沿科研项目以创新为导向,公益性科研项目以重大需求为导向,市场导向项目以企业实体为导向,重大项目以国家目标为导向。同时,要恢复企业责任制和信用评级制度。

从张世煌的角度来看,在未来,公共福利和以市场为导向的科学研究项目将紧密结合,通过分工和合作促进工业发展。这些新的管理方法给育种研究和发展领域带来了好消息。“科研机构应该考虑如何搞好研究所的结构。基础研究、知识积累、服务和创新环节之间的分工应明确,以形成装配线和国际象棋有效整合的完整模式。”张世煌说。

事实上,我国也不是没有优秀的种业人才。“跨国公司为我们培养了许多有用的人才,包括育种科学家和技术人员,以及生产和管理方面的高中和低层次人才。然而,这些人才分散在全国各地,并不集中。”张世煌说,如果把这些优秀的人才放在一起,他们可能为中国种业的发展铺平道路。资源整合的必要条件是强大的资本和种子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两者的结合仍有障碍。

此外,张世煌认为,目前,传统种业不了解市场,而了解市场的非农业资本不了解种子技术。未来,这两种力量的结合将为中国种业的发展带来曙光,“非农资本的介入将彻底改变中国种业的面貌”。

“现在黎明前我们处于黑暗之中。”张世煌仍然对中国种业的发展充满希望。

中国科学新闻(2014-08-01,第4版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