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约谈部分高校 要求制定领导用房用车出国标准
(记者贾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昨天教育部党组对北大、清华等部分直属高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会上要求各直属高校制定解决学校“四风”问题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制定领导*办公、用车、出国(境)等具体实施标准,积极接受师生监督。
昨天教育部的许多党政领导参加了会议。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外大学、天津大学和北京化工大学党委报告了主要职责的落实情况,南开大学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纪委报告了监督职责的落实情况,并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访谈承诺书》。接下来,教育部党组将分两批对教育部直属的75所高校进行逐一采访。
主持会议的教育部部长、党委书记袁贵仁强调,高校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进行个人部署,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切实做好队伍工作,爱护队伍,管好自己。今后,如果高校党委的主要责任没有得到妥善落实,如果纪委的纪检监察不严,领导责任就要追究。高校党委、纪委要督促高校各职能部门切实负起业务监管责任,加强对社会和群众关心的招生考试、人员选拔任用、科研经费、学术诚信、财务管理、基础设施项目、资产管理等关键问题的监管。围绕正在进行的大学章程建设,应形成自律、自律的内部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高校党委要大力支持和推动纪委履行职责,保证纪委监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袁贵仁还要求直属高校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各学校要制定解决学校“四风”问题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制定中层*、部门领导和所属单位领导办公用房、车辆和出国(境)的具体实施标准,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实施,并积极接受师生监督。今后,凡发现明显违反八项规定和党纪的,一经查实,将予以点名、通报和严肃处理。
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都有公交管理方法。
《北京新闻》的记者了解到,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在2009年都颁布了公交管理条例,但是没有关于领导*使用公交车的标准规定。《北京大学机动车辆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领导用车主要用于科研、会议和接待来访等公务用途。所有使用的公共汽车都以总统办公室的名义登记,并以统一的方式安排时间,以防止过度购买汽车和私人使用公共汽车。北京大学各单位按照《*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规定》购买公务用车。因科学研究或者其他需要提高标准的,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对于社会捐赠的机动车,各单位必须到装备部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并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北京大学表示,学校已严格控制公交车的购买,并加强了公交车的管理和使用。自八项*法规颁布以来,校车购置资金和运行维护费用呈现出明显下降趋势。
《清华大学公共汽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实验室和设备部是公共汽车购置、管理、校内调配、外部处置和报废处置的归口管理部门。保卫部是学校内部车辆管理的归口部门,监察室负责监督上述工作。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申请、借阅和归还登记的规定。总的来说,公共交通应该被鼓励用于到其他地方的长途商务旅行。在非工作时间,公共汽车应该停在单位的车库和停车位。
在固定资产方面,从2013年底开始,北京大学对学校各单位领导*的住房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和检查,并向住房严重超标的单位和领导*发出了清退函。据公开报道,学校纪委监察室纠正了两个单位3名*办公空间超标的问题。
在因公出国方面,北京大学表示,学校严格执行年度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出国代表团规模和出国人数,副校以上领导工作稳步下降。临时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实行学校、职能主管部门和部门(直属单位)三级管理模式,按程序和权限逐级审批。成本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成本标准和规定执行。此外,截至2013年11月底,北京大学103个二级单位(不含医务处)在副处级(含)以上领导*会员卡专项清理工作中,均向相关部门上报了会员卡还款汇总表。除一名*出国留学时没有提交“零报告”外,其他副处级以上*都提交了承诺“零拥有”和“零报告”的会员卡。
文/本报记者董贾(原教育部党组书记、纪委书记昨天采访了北京大学、清华等部分直属高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高校必须制定国外领导用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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