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三名教授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数百万元
目前,科技创新越来越受到重视,全国高校科研经费投入也日益增加。一些大学教授没有把钱花在科学研究上,而是绞尽脑汁把钱装进自己的口袋。三位来自江苏徐州某大学的教授是“代表”。
1月19日,江苏省检察院宣布,这三人因腐败被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三人都说他们已经服完刑期,现在已经生效。
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中的漏洞
2014年1月,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接到报告,徐州某大学机电学院教授张等人骗取巨额科研经费。
经研究所反贪局调查,张,男,1959年5月出生,徐州某大学副教授,教务处副处长。
检察院反贪局调查发现,张的银行卡上有大量与家庭情况和收入不相符的异常银行账户。调查人员从上述院校获得了一些会计凭证,并掌握了通过开具假发票轻松获得科研经费的能力。
徐州云龙检察机关在充分详实的证据基础上,于2015年9月1日决定对张某涉嫌腐败一案进行立案侦查。
在张了解情况后,他解释说,学校基础薄弱,缺乏科研项目和经费。学校积极动员教师与企业合作,申请科研项目,并提供配套奖励资金。“但企业不愿意与我们合作。”
问题恰恰在于学校的配套资金。由于徐州本地企业对大量科研经费的投入非常抵触,张主动与企业联系,并向企业说明不需要投入科研经费,全部由学校承担。
因此,企业欣然接受了张的合作建议。张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钱来,把钱以企业的名义存入学校科研项目的专用帐户。然后,学校按照企业“投资”的资金数额比例匹配资金,并统一和单独亏损。
据张供认,一旦科研项目成功立项,配套资金到位,他就开始试图"提取"科研经费。起初,他把科研投入的发票和他找到的少量其他发票混在一起,从心底里产生了一些“担忧”,向学校的财务部门要求报销。
然而,令我们惊讶的是,学校的财务部门在核对发票后,立即将报销的科研经费存入了张某的个人银行卡,只是用简单的数字。
乍一品尝,张感动得更“邪念”了。
教授3骗取了数百万科研经费
来自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的记者从江苏检察机关了解到,一个科研项目的配套资金少则2030万元,多则100多万元。
你需要找到多少张发票来偿还所有的资金?这给第一次获得科研经费的张带来了困难。
为此,他想从“票贩子”那里买发票,或者发明一份人工成本清单,然后把它们拿到学校报销。结果,张在没有任何实际投入的情况下,花钱购买了大量伪造的设备材料发票,或支付了生产人员的劳务费用,并随意拿走了大量的科研经费。
张在第一个研究项目中报销了20多万元,其中7万多元是非法拿走的。
接下来,他又做了同样的事情,利用自己在2011年1月至2014年3月期间担任高校相关研究项目负责人的职务,通过上述手段骗取研究经费,共计120多万元。
随着对张案件的深入调查,另一名嫌疑人杨浮出水面。
杨,男,1966年2月出生,与张谋谋在同一所学校工作。他是学校科研部的副主任,是张交待的“共犯”。
2015年11月19日,杨被依法传唤到庭。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杨的犯罪方法与张的犯罪方法极其相似。他们都用开假发票、伪造人工成本和差旅费等手段来获取科研经费。
在陈述其犯罪行为的过程中,杨交出了他的另一名同伙李某,李某说他们密谋从科研经费中勒索90多万元。
李某,男,1970年11月出生。事发前,他是徐州一所大学的教授,与张、杨在同一所学校工作。三人中年龄最小、资历最浅的李某继续用这种方法获得科研经费。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张在三个项目中获得科研经费120万元(其中一个项目与杨合谋),个人共获得80多万元。杨从5个项目(其中2个与张、李合谋)获得科研经费330万元,个人获得科研经费230万元。李某在与牟阳合谋的项目中收受科研经费90多万元,个人收受科研经费40多万元。到达案件现场后,三名嫌疑人都供认了他们合谋诈骗科研经费的事实。
庭审结束后,张、杨、李分别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7年3年。这三人还分别被罚款5万元、35万元和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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