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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教授被告侵权 反举证对方抄袭

科普小知识2022-08-07 1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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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轰动一时的“侵权教授”持续了7年,第二次审判后3年,审判又开始了。近日,“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沙东勋状告华南理工大学教授谭剽窃其作品”,并在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听证会。*方华功教授的谭提出了新的证据,证明引用的翻译不是来自沙东勋的作品,并质疑沙的剽窃。

新证据:来自他人翻译的可疑内容

在这起侵权案件中,一审于2009年4月进行,二审于2010年7月进行。判决结果对沙东勋有利。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成立,应赔偿19000元并公开道歉。三年后,由于谭提供了新的证据,该案最近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审理。

根据谭提供的新证据,其《东方奥斯威辛年谱》(以下简称《年谱》)和《日本细菌战:黑波词“8604”——东方奥斯威辛的控诉》(以下简称“控诉”)中所引用的译文是朴姓韩籍译者,而不是出自沙东勋的《揭开8604之谜——日本侵略者在广东的秘密细菌战广为曝光》(以下简称“大曝光”)。

在法庭上,谭为出具了译文的原文以及译文,但没有全文。

回应:证据不完整,可信度有待考虑

除了出具新的证据,谭还向提出了两次*。一是沙东勋书中与翻译相关的注释也有侵权行为,包括他未以自己的名义翻译的部分。第二是侵犯了先前判决生效的一幅画。谭元亨说他确实拿了。

沙东勋反驳说,他的组织的翻译的原文和译文在上下文中是清楚的,而谭提供的新证据是不完整的,其可信度需要考虑。“至于注释,我承认我犯了一个错误。里面有500个单词不是我翻译的。我在注释中翻译了它们。这是可以纠正的。”

沙东勋还表示,谭经常对侵权图片中商标的位置给出错误答案,“怎么可能不知道东西在哪里就拍照?”

此案仍在审理中。

■案例审查

三年内两次试验的结果保持不变。

2005年,沙东勋起诉广州电视台和谭,称其合作电视剧《起诉》侵犯了他的名誉,但沙东勋在一审和二审中均败诉。2007年11月,沙东勋对谭提起单独诉讼,指控其《年谱》和《检察》等著作的基本内容抄袭、抄袭了沙东勋的《大揭露》等著作。

该案于2009年4月和2010年7月一审和二审裁定。判决结果均认为,谭作为《编年史》和《检察机关》的编辑、作者,在引用《大揭露》的内容和两个中译本时,没有征得沙东勋的同意,也没有注明出处,构成侵权。他被要求向原告公开道歉,并支付19,400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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