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崔战”二审均称法院偏袒对方 双方拒绝调解
《京华时报》记者方(原名)和著名主持人、科普作家、学者崔永元。这两人之间的争执源于2013年9月8日关于“转基因食品是否可以食用”的辩论,并最终以侵犯名誉权为由相互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裁定双方均构成侵权,并裁定双方相互道歉、删除侵权微博并赔偿对方损失。两人都对该决定提出上诉。昨天上午,该市第一中学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该案件。事件的两位主角都不在场。
昨天上午9: 30,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举行了听证会。方和崔永元均未出席听证会。双方委托代理人出庭。
庭审期间,崔永元提交了一张网络截图作为二审的新证据,试图证明方的安全。
该基金涉嫌欺诈,由此得出结论,崔永元在微博上的言论,如方的“黑基金在家”,有事实和证据支持,不存在故意侮辱或诽谤。
与此同时,方还提交了一张网络截图和一份公证书,对微博网友的回复内容进行了公证,证明方并没有弄虚作假。方的律师坚称,方既不是基金的发起人,也不是基金的管理人,无权使用基金的资金。因此,不存在欺诈的可能性。崔永元的微博言论捏造事实,明显构成侵权。
昨天上午,经过三个小时的激烈辩论,双方代表都表示不愿意接受法院调解。这个案子没有在法庭上宣布。
> >庭审现场
方
一审忽略了许多证据。
在法庭上,方的代理人花了近一个半小时陈述了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他说一审判决荒谬,事实不清,明显偏袒崔永元,无视方提交的证据,必须修改。
“法院没有采纳任何对方有利的证据,而法院采纳了所有对崔永元有利的证据。作为公众人物,崔永元的科普活动及其创办的基金会应该受到公众的监督。方对他的科普活动和基金会表示了正常的监督。
看,不应认定为侵权。”代理人说。
代理人还说,“一审判决也不能执行。周昉必须删除侵权微博,而周昉不能这样做,因为周昉目前无法登录他的腾讯微博,双方只能在报纸广告页上发表道歉声明。然而,一审法院的判决要求我们在几个媒体上道歉,并要求我们删除微博,这是我们做不到的。”
该代理人表示,方支付了大量金钱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一审法院裁定的赔偿金额过低,不足以弥补方的损失。
◎崔永元
方对的社会评价不高
崔永元的代理人说,崔永元为了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侵犯方的名誉,进行了一些科普活动,但科学界和公众对此仍有争议。崔永元的话是有事实根据的,有证据证明方是网络流氓和网络骗子。
”方在网上对并没有正面的社会评价。崔永元使用的语言都是网络语言,为网民所熟知。崔永元在微博上的使用不会进一步降低方是民的社会评价该代理的同事还提交了一些在线调查,如某媒体开展的“中国十大人渣调查”,称方在调查中名列前茅,没有正面的社会评价。
该代理人还表示,方的微博均构成侵权,这降低了崔永元的社会评价。方的微博是出格的,使用了流氓的话,比如慈善和骗子,这是没有根据的。
“一审法院没有支持崔永元的所有主张,只是因为崔永元是公众人物,应该有一定程度的宽容义务。显然,该法的适用是错误的,偏袒方周子。”代理人说。
> >案例回放
两次“大人物”辩论演变成骂战
2013年9月,一些媒体发表了《方:为人们每天食用转基因食品创造条件》的报道。崔永元认为内容有争议,所以他在微博上发表评论说:“转基因食品,你吃吗?你可以选择吃,我可以选择不吃。你可以说你懂“科学”。我有理由质疑你所知道的“科学”是否是科学。你可以叫我白痴,我也可以叫你吃白食。”
随后,方在推特上写道:“你当然可以选择不吃,但不要散布阻碍中国农业技术发展的谣言。”
随后,两人通过微博发起了几轮辩论。这场争论逐渐升级为一场谩骂战,出现了“骗子”、“流氓”、“疯狗”等字眼,甚至涉及到对方的父母。
2014年1月,方将崔永元告上法庭,理由是崔永元在微博上散布谣言、侮辱和诽谤崔永元,侵犯了他的名誉。崔永元还认为,方的微博侮辱诽谤了他,侵犯了他的名誉,并对方提起反诉。最终,这两起案件由法院联合审理。
今年6月,海淀一审法院裁定崔永元删除法院认定的侵权微博,向方道歉,并赔偿方精神损害赔偿3万元,合理费用1.5万元。针对崔永元的反诉,责令方删除法院认定的侵权微博,向崔永元道歉,并赔偿崔永元精神损失费2.5万元及合理费用2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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