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呢?
离婚分为两种形式离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带上相关资料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形式是当两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准备相关资料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离婚。那么2020年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呢?法律咨询小编下面来给大家讲解。
一、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6、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核对。
另外还需要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 婚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或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如有生理缺陷;
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需要提供*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 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需提供分居时间、分居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
(4) 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5) 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