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大回应女生自杀事件 称有关报道失实
新华社天津4月30日电(记者张果)针对今天媒体报道的天津师范大学小学一名女生自杀事件,该校今晚表示,该报道不实,“已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诉,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天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在一份声明中称,这名女孩于4月10日被发现异常死亡,并被认定为自杀。2014年12月初,在该女孩被发现在参与自愿献血时携带乙型肝炎病毒后,她产生了敏感性、恐惧和行为。辅导员及时与她交谈,并向她的室友解释乙肝常识以消除疑虑。
相关报道援引这名女孩的母亲的话说,在检测到乙肝病毒后,这名女孩被“隔离”。作为回应,该学院表示,这名女孩已经按照父母的意愿回家休养。学生们没有疏远她,而是表达了他们的关切,并在她康复期间与她保持联系。
今年三月初,这个女孩要求大学返校学习。医院表示,根据复查,DNA复制率仍然极高,有两个半异常和两个肝功能异常。因此,建议父母让孩子继续在家休养。"考虑到学生和家长的强烈愿望,学院同意重返校园。"
在此前的报道中,死者的母亲陈小玲表示,学校领导建议,为了重返校园,必须出具一份证明,声明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会影响正常上学,学校只能安排单间宿舍。医院否认了证据陈述,并说独自生活的要求是女孩提出的,她的母亲也提出了书面申请,并承诺承担这段时间内出现的所有后果。学院在严格的住宿条件下为她安排了单独的住宿,并安排老师和学生照顾和帮助她。辅导员也经常和她聊天。学生们反映,这个学生比上学期更积极,在课堂、饮食、购物等方面没有表现出任何差异。和其他学生一起。
这个女孩于4月10日自杀。根据学院的指示,在4月7日和8日,女孩还与她的同学和辅导员讨论了小组日的表现和其他事情。4月9日晚上,她的同学去她的宿舍聊天,提醒她完成英语作业,但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根据之前的报道,陈小玲指责她无法在4月10日15: 55左右联系她的女儿,所以她打电话给辅导员,请他核实一下。10分钟后,辅导员告诉她那个女孩“在图书馆”根据后来发现的死者手机照片,女孩已经在宿舍烧了木炭。
针对这一说法,天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表示,4月10日15: 30左右,陈小玲打电话给辅导员,说他无法联系到女儿。辅导员立即联系了那个女孩,并在电话中得知她正在图书馆学习。辅导员告诉女孩给她妈妈回电话。之后,辅导员接到了陈小玲的电话,说她的女儿已经联系了她。请放心。后来,辅导员给女孩发了一条信息,得到了回应。这个女孩还给其他学生发了一条信息,说她在图书馆,那天晚上有个约会。没有异常情况。那天晚上,女孩被发现死在宿舍里。经警方调查,她烧炭自杀,并留下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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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的一名女生被发现在宿舍房间烧炭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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