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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试点单位及示范项目开始申报

科普小知识2022-08-15 11: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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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学会,*生产建设兵团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十三五”发展规划和2017年中国科协工作要点,中国科协将继续扩大创新驱动援助项目(以下简称“援助项目”)试点,启动实施援助项目示范项目。通过试点指导和示范项目,突出智力引进,突出社会特色,突出精准救助,强化服务提供,进一步推进救助项目转型升级、质量提升和效益提升。现将试点单位和示范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驱动电力援助项目试点单位

按照“地方/学术带头人重视、区域布局合理、工作基础好、产业需求集中、示范效应显著”的评选原则,择优选择试点单位,扩大试点覆盖面,优化总体布局。

(1)试点类别:

1.“点”飞行员

市级城市(区)。

2.“脸”飞行员

省级和副省级科技协会。

(2)申报要求:

1.“点”试点的申报主体是地级市(区)科协。申报单位应当取得省和申报市党委或*的明确意见,并提交以省科协或市*名义提交的申请推荐书。已确定的创新驱动示范城市(区)不需要重复申报。

2.“面条”试点的主要申请者是省科学技术协会和副省级城市科学技术协会。申请人必须在省或副省级地区开展创新驱动的援助项目。已确定的创新驱动省级和副省级试点项目不需要重复申报。

3.2017创新驱动助推工程重点服务“综合创新改革试验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创新”、“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和地区发展重大战略部署,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公众创业创新。各申报单位应根据中国科协创新驱动援助项目的相关文件,制定本地创新驱动援助实施计划或工作计划,并加强跟踪和效果评估。

4.申请人应有专项工作经费。中国科协对有特色、有亮点的项目给予资助。

二。示范项目

(一)示范项目类型

1.创新援助协会企业联合会项目(项目编号。:2017ZLGC001)

项目内容:

围绕地方重点产业和产业集群,形成了“三级学会(全国学会、省学会、市学会)”和四级科协(中国科协、省科协、市科协、区县科协)有效的联动机制。科学和技术协会提供智力支持,科学和技术协会提供服务,建立一个创新的互助联合会。

项目数量:3。

资金金额:每项100万元。

2.促进本地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示范项目(项目编号。:2017ZLGC002)

项目内容:

(1)根据国家政策指导,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围绕当地区域发展战略、城市发展升级规划、重点产业升级技术路线图等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2)配合京津冀协调发展、“一带一路”战略、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战略,建设由研究所牵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机构参与的产业协同创新社区。

项目数量:20。

资金金额:每项30万元。

3.创新驱动的电力援助模式示范项目(项目编号。:2017ZLGC003)

项目内容:

重点支持创新驱动型项目,促进典型模式的培育和实质性合作。

(1)原模型完善项目。进一步完善相关模式的运行机制,总结模式的经验和成效。包括:服务(工作)站、展览推广、企业与协会合作、信息集成平台、科研基地共建、产业创新联盟、智库规划咨询、科技与金融聚集、联合人才培训、联合项目研究。

(2)新模式勘探项目。鼓励探索新的援助模式,如:为当地开放整个产业链,汇聚各种优势,创新*、产业、科研、科研合作模式,引入“互联网”元素,打造整合孵化平台,利用海智基地引进海外优质智力资源,结合“双创新”开展创新竞争等多种模式,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

项目数量:20。

资金金额:每件25万元。

4.攻关转化成果示范工程(项目编号。:2017ZLGC004)

项目内容:

(一)学会、企业、大学、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和其他组织联合组织团队,共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和共同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专利技术应用,开辟从实验室到生产应用和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实现项目落地,帮助科技工作者实现知识价值的效益。

项目数量:30。

资金金额:每项20万元。

5.向贫困地区提供智力服务示范项目(项目编号。:2017ZLGC005)

项目内容:

(1)充分发挥研究所专家优势,为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服务,帮助贫困地区科学开发和高效利用当地优势资源。

(2)围绕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需求,对接贫困地区相关科技资源,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

项目数量:35。

资金金额:每项10万元。

(2)申报要求

1.声明的主题

(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2)地方科协(省级和副省级试点科协协助项目,创新驱动示范市科协;2017年申请试点的地方科学技术协会);

(3)同一单位申报的同类物品不超过2件。

2.优先支持

(一)全国学会、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和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

(二)以地方*中心工作、支柱产业和迫切需求为重点的项目;

(3)具有良好工作基础和阶段性成果的项目;

(四)地方*、企业等配套资金项目。;

(5)鼓励副省级城市参与申报。

3.不支持

(1)没有实质性合作内容的项目(如建立服务站但不依赖服务站进行项目合作);建立一个信息平台但没有用途等。);

(二)上一年度未完成项目协助任务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总结材料的单位;

(三)近两年年检结果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国家机构。

三、试点单位和示范项目申请程序

(一)申报和受理时间

1.申请电力援助试点项目的单位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示范项目的单位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预算应符合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0日。

(2)申报过程

1.请登录学院学术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请,如需咨询在线申请的相关技术问题,请联系在线申请系统的技术人员;

2.对于已经拥有原始分销账户的申请人,请直接登录项目管理系统。对于未分配账户的申请人,请联系在线申请系统的技术人员进行咨询。

3.登录项目管理系统,根据项目要求逐项填写项目申请表,提交确认后完成在线申请。

4.确认网上申报完成后,请将纸质申报表打印在双方,并提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东503室(邮编:100081),一式两份(由项目经理和单位经理签字,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审查并组织实施

1.中国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

2.受资助项目应按合同条款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应参照中国科协关于创新驱动资助项目的相关文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工作思路、工作重点、进度安排、年度考核指标和资金使用方向;

3.中国科协服务中心负责资助项目的具体组织和日常事务,项目资金计入创新驱动资助项目。

4.根据各参与单位的实施情况,中国科协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监测和监督。

V.总结和绩效评估

1.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案例,并在2017年11月30日前提交反映项目成果的项目总结报告和材料;

2.项目完成后,中国科协服务中心将组织绩效评估。评价主要包括服务业、地方*和企业的科技创新、可复制和可复制经验模型的形成、资源投入和成果效益以及服务能力的提高。

联系单位:中国科协服务中心创新服务部

协理:刘鹏阳刘思花园

电话/传真:(010)62121916 62129392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协理:常建

电话:(010)64391686 15901330610

附件:1。中国科协创新驱动资助项目试点单位申报。doc

2.中国科协创新驱动电力项目示范项目申请表。docx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部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