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科过多本硕连读降为本科 大学生状告母校
由于补考的数量很高,学校惩罚了七年制本科项目,将其缩减为五年制本科项目。
吴强(化名)在高考中以626分的总分被一所大学录取,并被一个为期七年的硕士学位项目录取。去年,由于复试成绩为17.5分,吴强被降职并被留级。吴强对学校的处理不满意,于是向渝中区法院提起诉讼。几天前,渝中区法院认定学校的处罚程序不当,并决定取消处罚。判决现在生效了。
大学生:堕落与忏悔
吴强,渝中区某大学第一临床学院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2009级学生。
去年九月,按照正常入学,他应该进入他专业的五年级。然而,他却收到了教务处发给学院学生处的“降职通知”:“吴强,我们学校2009级的前七年学生,由于他的成绩应该降职。学习结束后,学生被降为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2010级继续学习,请及时妥善安排。”
吴强对学校的决定不满意,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学校的学生投诉处理委员会决定不受理。
随后,学校给吴强发了书面通知,通知他“必须在2013年10月21日前到第一临床学院2010级五年制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到,参加2010级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
同年11月18日,市教委接到吴强的投诉后,作出《学生投诉处理部门决定》,维持学校的处理决定。
去年12月24日,吴强向渝中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学校的处理。
学校基础:重考17.5分
经庭审发现,吴强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和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新增3门课程,新增11.5学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有一门补考课,复试课6学分,共17.5分。
在法庭上,学校展示了学校对七年制学生淘汰制度的管理方法:对于在校期间累计补课两次以上或复试课程学分超过15学分的学生,根据课程的衔接情况,从七年制中淘汰的学生原则上将转入五年制,进行下一年级的专业学习。该校表示,由于吴强复试课程的学分达到17.5分,学校没有处理不当。
吴强认为学校在补考前没有书面通知他和他的父母,也没有履行通知他们的义务。在做出降级决定之前,学校既没有通知我,也没有听取他的陈述。
吴强表示,2009年,他以高考总分为626分的成绩考入了七年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多达84个专业理论考试科目已经被研究,还有一些实习课程被降级为五年制本科课程,仅仅是因为它们在一些考试中失败。这些规定太苛刻和不合理了。
法院裁定,在实体处理中没有不当的程序违规。
法院认为,吴强累计复试学分达到17.5分,符合学校《七年制学生学籍淘汰管理办法》转为五年制学习的条件,无不当实体处理。
法院还表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学校在做出处罚学生的决定前,应当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由于学校在做出将吴强转到五年制本科学习的决定之前没有非法执行该程序,法院决定依法撤销该程序。
受到学校的处分
学生如何抱怨?
重庆何志知止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健康表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学生在学校做出处罚决定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陈健康说,学生在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后提出申诉时,应就处分程序是否适当、证据是否充分、依据是否明确、资格是否准确、处分是否适当等问题提出书面申诉。
投诉程序一般如下:
首先,书面投诉应在收到学校纪律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学校学生投诉处理委员会。
其次,如果您在收到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复查决定后对答复不满意,可以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最后,学生可以依法向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投诉。如果教育行政部门不答复,学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什么情况下
学生可以在法庭上起诉吗?
陈健康说,当学校对学生的处罚与他们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有关时,学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这种情况下,吴强从七年制硕士学位降级到五年制学士学位已经涉及到吴强学位头衔的改变,因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原名:拒绝降级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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