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技术调整结果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7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技术调整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教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2017年第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项目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育部[〔2017〕34号),按照突出重点、发挥优势、促进竞争、动态调整的原则和相关精神,不断优化高水平运动项目的规划布局要求教育部通过学校自评、教育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等程序,完成了2017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技术调整。现将结果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大学等279所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通过了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技术评审,被确定为2018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学校(含项目,见附件)。
2.承担柔道、象棋、攀岩、摔跤等四个项目建设的学校将在2018年转型一年后,于2019年停止招生,但一些承担国家队建设的学校除外,以鼓励它们开展足球等受欢迎的项目调整。开展定向越野和龙舟建设项目的学校应严格控制招生人数,积极考虑在三年内逐步适应足球等国家重点发展项目、校园知名度高、健身效果好的项目。
三、各地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大厅〔2017〕15号)及相关补充通知要求,做好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工作。各省应根据高水平运动队的设置,合理布局特色中小学和传统学校建设,确保高水平运动队的来源和质量。
四、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规划设计,加大投入。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应作为加强学校体育综合改革、探索和培养高水平优秀体育人才、推进竞技体育改革、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不断提高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管理水平。
附件:2018年有资格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大学和体育赛事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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