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暂行条例下月实施 外地人如何落户天津?
12月12日,国务院总理*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规定了居住人持有人可享受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九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等七项便利;并且根据条例中的要求,天津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的积分落户制度。小编根据网友的要求,为大家整理了天津市现行的居住证以及积分落户的相关政策和信息,希望对有需要的同学有帮助。
温馨提醒:
天津市居住证政策包含天津市居住证申领政策和居住证积分入户政策两部分,需要办理入户的同学在办理完居住证申领后还需要办理积分入户,各位同学们注意区分两种政策,以免耽误申请哦。
什么人可以申请居住证?
居住证的申领人员主要包括在本市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也包括未满16周岁或在津就学的境内来津人员。
居住证申请方式?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由个人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或受托人代为申领,但监护人或受托人需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监护人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能够证明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受托人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委托书。
居住证申请流程:
申领居住证,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申报居住登记,拟在津居住7日以上的境内来津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合法居所证明和近期照片,到现居住地居住证业务受理点申报居住登记。
第二步:申领居住证,自居住登记(含暂住登记)之日起,已在津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到现居住地居住证业务受理点提交申请材料,登记相关信息,申请办理居住证。
第三步:领取居住证,境内来津人员于20个工作日后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到原受理单位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哪些公共服务?
《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11个方面的公共服务,是保障外来常住人口合法权益,拓展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社会管理制度。
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供的基本材料?
由用人单位集体申报办理《居住证》的,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XX单位集体申领居住证人员名册》。
居住证首次申领免费,遗失补办或损坏换领的需缴纳证件工本费。
居住证的签注?
本市的居住证制度实施签注制,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或由用人单位集中到其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逾期60日内可补办签注手续,签注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为方便居住证持有人使用证件,居住证持有人住址如果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及时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也应及时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注销?
居住证持有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及信息,并遵循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机关将注销其居住证:
1、居住证持有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2、居住证持有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
3、居住证持有人超过60日未补办签注手续的;
4、居住证持有人已转办为本市常住户口的;
5、居住证持有人离津之后不再返津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居住证制度怎样积分入户?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评分加总累计积分,根据年度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排名确定积分入户人员。依据本市人口总量、用工需求及公共资源承载能力,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并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申请办理积分入户的流程有哪些?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积分入户申请人必须是在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居所,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
符合申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由用人单位收集汇总其申请材料,于每年的1至4月和7至10月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提出积分入户申请。具体办理流程是:
1、申请申报。由居住证持有人自愿申请,经居住证持有人所在单位集中向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市人力社保局窗口申办积分手续。
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居住证持有人积分入户手续,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积分入户申请表、本单位入户积分申请人员名册,以及积分入户申请人就业证明、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技能水平证明、职称证明、合法居所证明、纳税及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省部级以上奖项或者荣誉称号证明、婚姻证明等有关材料。
2、受理申请。积分入户申办窗口接到申请后,将相关信息进行实时比对,核对无误后予以受理,并向用人单位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核打分。积分入户申办窗口受理申请后,用人单位将需要提交的材料分送至负责积分审核的各相关部门服务窗口。各相关部门根据积分入户申办窗口出具的受理通知,依托积分管理联审系统,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相关方面进行审核,提出单项计分值,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证明材料反馈用人单位。
4、汇总排名。用人单位将各部门出具的审核证明材料,提交积分入户申办窗口进行汇总。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各部门审核证明材料及评分情况,进行审核并计算总积分,根据分值高低进行排名。
5、积分公布。市人力社保局将积分情况以《入户积分通知单》的形式反馈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由用人单位领取。积分情况在天津政务网和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定期公布,居住证持有人可以让用人单位统一查阅积分情况。
6、公布入户名单。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年度积分入户指标和入户申请人积分排名,于每年6月、12月公布积分入户人员名单,并出具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
7、办理入户。列入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机关提出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申请。用人单位持市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的证明,在6个月内到居住地*部门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8、亲属随迁。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规定的,可向*机关另行申请办理投靠亲属落户。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居住证积分指标中的社会保险政策有哪些?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持有居住证的境内来津人员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居所,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按规定申请积分。
社会保险积分的设置原则坚持维护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坚持简便可行易操作。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既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对个*益的维护。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积分按险种计分,如果积分申请人五项社会保险全部参保缴费,每满一年可积12分。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积4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满一年各积2分。
本市社会保险的发展经历了逐步调整完善的过程,不同时期内,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既有“五项社会保险统一征缴”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也有为减轻境内来津工作人员参保负担而专门设计的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按照政策规定参加不同类型社会保险的积分可以单独计算。比如,境内来津工作人员在用人单位曾参加本市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的,养老保险满一年可以积4分、医疗、工伤保险满一年可以各积2分,三项险种满一年共可以积8分。
对于积分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的,积分可按不同险种的分值计算到月后再累加。如参加积分的参保人员提供了只有3个月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按照分值表的规定,参加养老保险满一年积4分,满一月应当计算为0.33分,参保三个月则计算为0.99分。这样规定,既保护了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同时计算方法简便操作性强。
天津市各区县居住证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一览表:
1、和平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和平区庆善大街5号
电话:58701986
2、河西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河西区耳环路8号(中环线与解放南路交口附近)
地址:河西区耳环路8号(中环线与解放南路交口附近)
电话:28329861
3、河东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河东区东兴路东兴桥111号(河东*旁)
电话:24162258
4、河北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河北区小树林林边路1号
电话:24458481
5、南开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南开区黄河道390号
电话:27585536
6、东丽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东丽开发区一经路30号
电话:24981925
7、西青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西青区杨柳青宝华街物美超市后
电话:27936825
8、津南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津南区咸水沽南环路29号
电话:28548670
9、北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北辰区宜兴埠开发区高新大道
电话:26392131
10、武清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泉发路2号
电话:8210500382106564
11、宝坻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宝坻区宝平街阜阳路(宝平派出所院外)
电话:59216113
12、宁河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宁河县镇北新区运河家园底商
电话:69582663
13、静海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静海县静海镇泰山道2号(太亨大酒店东100米)
电话:68695303
14、蓟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蓟县渔阳镇光明路44号(文昌街派出所院外)
电话:82830319
15、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三大街新城西路52号
电话:65310575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包括4大类、12项指标,各个指标累计相加为最终积分。具体情况是:
第一类为基本分。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社保、住房等5项指标,体现了鼓励年轻适用、稳定就业、稳定居所、较高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的外来人员落户的原则。比如对35岁以下人员设置了20分,是35岁以上人员分数的一倍;将受教育程度和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从高至低分别划分了三档、八档分值,鼓励有文化、高技能人才落户;对具有稳定居所、长期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也赋予了相应分值。
第二类是导向分。包括职业(工种)、落户地区2项指标,主要目的是鼓励紧缺职业人员落户,发挥在中心城区周边地区落户的导向作用。为了满足本市有关行业对紧缺人才的需求,鼓励人力资源对紧缺行业的优先满足,对外来从业人员的职业工种,依据《天津市紧缺人才目录》和《天津市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评定的紧缺程度,给予相应的导向分值。同时,为了缓解中心城区的人口压力,对申请落户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和环城四区的人员赋予相应导向分值。
第三类是附加分。包括投资纳税、婚姻状况、奖项和荣誉称号、工作年限等4项指标,主要目的是对在本市投资办企业、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获得*奖项和荣誉称号,为天津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设置一定的附加分值。同时,为照顾在一个单位工作稳定6年以上或者夫妻均在本市工作多年,对天津发展默默奉献的人员,特别设置了附加分值予以政策倾斜。
第四类是负积分。包括违法失信1项减分指标。其中,对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积分期间犯罪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积分落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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