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实行双轨管理 监管将更严
保健食品不同于一般食品,它需要一种特殊的标准进行认证和管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确定了保健食品实行注册备案双轨并行管理的条例。那么,什么是保健食品的双轨?下面佰佰带大家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生活常识。
保健食品注册制与备案制双轨并行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应当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保健食品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中国保健协会副秘书长张咏表示,普通营养补充类、矿物质类保健食品审批时间将会大大缩短,申请费用也会减少,也能避免申请过程中产生的大量腐败问题。然而,备案制把审批的权力下放到省一级,张咏认为注册部门有可能受到企业或咨询代理公司的公关,放低标准,让不合格的产品进入市场,“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制的‘宽进严管’是对的,加大监管力度,能改变现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状况,是我国保健食品监管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保健食品备案制为将要进入保健食品行业的营业人员提供便利,很多企业都会投身健康产业,但并不代表行业审查标准的降低。“备案制是企业对*对社会的一个承诺,以后出了问题就是企业自己承担责任,有利于企业加入全球化竞争中。
违法成本增加监管越来越完善
目前保健食品监管存在许多漏洞,比如保健食品网络销售监管缺失,日常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和巡查缺失,监管队伍规模小等。食品药品监督本身是一个长治久安的事情,应该尽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相关部门应该像警察一样每天进行巡查,巡警进行巡逻,才能避免三无产品或者欺诈老百姓的事情发生。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可能让整个市场环境和企业经营者的心态都会产生大改变,违法成本逐渐增加,监管越来越完善,违法者投机者都不敢像以前,认为我做点小事让你随便罚。”张咏说。
新法实操性不强应多听取业界意见
不过,张咏认为新的《食品安全法》也有缺陷不完整的地方。市场销售和行为模式在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条例里应该更加明细。第一,没有对生产企业擅自出卖出租批文立法。第二,销售模式方面,没有明确及科学地去定义规范会议营销、健康讲座营销。第三,虽然有了直销法,但现在很多企业不按直销法操作,出现问题也没有相关部门进行严管严打。“应该找一些企业座谈,听企业经营者的意见,尤其是各地的商会行会,要多征求他们的意见。而不是学院里的专家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国家食药总局这些*和专家闭门造车,这样我们容易考虑得不全面,或者说实操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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