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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邮件丢失邮局不负责赔偿

科普小知识2022-08-28 16: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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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邮政赔偿主要采法定限额赔偿制度,其既有合理之处,也有显而易见的缺憾。那么,哪种邮件丢失邮局不负责赔偿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根据我国邮政法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邮政企业不负赔偿责任:

(1)平常邮件的损失;

(2)由于用户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给据邮件损失的;

(3)除汇款和保价邮件以外的其他给据邮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

(4)用户自交寄给据邮件或者交汇汇款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邮件的赔偿标准:

(1)保价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按保价金额赔偿;部分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的价值予以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保价金额。

(2)如保价邮件价值高于邮章规定的最高保价限额,发生部分损毁或短少,且损毁或短少的价值又不低于保价金额,亦按实际保价金额予以赔偿。

(3)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二倍。

(4)邮件丢失或全部损毁,已收取的各项费用(保价费除外)全部退回。

(5)因非客户责任使特快专递邮件延误(以对外公布的全程时限为标准),退还所收邮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贪污罪从重处罚。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