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对象范围包括哪些
社会保险有哪些及其作用是什么相信很多人对此应该有所了解,但大家对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了解多少,这期小编给大家介绍工伤保险对象范围包括哪些,工伤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有很多的类型。小编针对以上两个问题,今天为大家带来有关工伤类型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对象范围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活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宣传活动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的合用对象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划定,工伤保险的合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这些用人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1,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工商部分登记注册,雇佣劳动者为其从事个体出产经营的个体经济组织。
2,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详细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人民*划定。
国家机关和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轨制入行人事治理的事业单位,社会集团的工作职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用度。
详细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分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分,财政部分划定。
其他事业单位,社会集团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工伤保险等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分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分,民政部分,财政部分等部分参照本条例另行划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上一篇:工伤保险遵循哪些原则
下一篇:中国十大地震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