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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喜欢房产投资,房子只有70年产权,那70年后呢?

科普小知识2022-05-27 02: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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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1990年国务院颂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而居住用地的转让期限为70年。中国城镇房屋产权只有70年的说法成立。

二、按照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颂布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中国房屋产权只有70年的说法不成立。

三、依照前述1990年的条例规定和1995年国家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应提前一年申请续期,并交纳土地出让金,否则由国家无偿收回。但物权法对住宅用地,取消了“申请”一说,将“申请”换为了“自动”,但未说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留下了一个矛盾,目前学界对此颇有争论。 

四、*建立至今62年,可以观察一下,目前大小城镇,还有多少*留下的房子,我们房屋的建筑质量,能支撑多长时间,如果地上的房屋成为危房,需要拆除,土地权属如何处理等等,总之,还会有许多复杂情况,需要国家有关方面出台新的规定。

五、假定你现在30岁,买了一套有70年土地使用权的房子,到了70年,你的房子质量还好,那么,恭喜你能活到100岁。如果无儿无女,也不想将房子赠送给谁,在你80岁或90岁,行动不方便时,可以请人侍候你,与其订立合同,如果侍候得好,去世之后,作为酬劳,房屋归其所有。只要你愿意,还可以有其他若干处理办法。

六、这件事不能用法理去推导,不能用法条去分析,因为本质是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物权法》立法时,曾对70年到期后如何续期有非常激烈的讨论,但由于分歧过大,最后留下了一个很含糊的法条: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这中间只有一个问题,还不够明确,即如果你活到100多岁,或你刚好活到100岁,你及受让人是否要为住宅用地自动续期而付费?如果要付费,付多少,付哪些,怎么付?

不过我个人倾向于未来有比较符合常理的结果,毕竟有房产的人游说*的能力比较强,如果届时规定*可以无偿收回或者收取很高的续期费用,相信拥有房产的立法者们也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