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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关注民生与行政司法救济

科普小知识2022-09-03 12: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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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关键词:民生 行政 司法救济

论文摘要:我国着力推进** 政治 、改善民生、建设法治*和服务型*,这些国家政策的调整为我国行政法学 发展 提供了宝贵契机。尤其是,改善民生的国家政策将推动行政诉讼研究,有序参与的*政策促进行政司法救济的研究,而利益统筹政策将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对这一领域的热切关注将直接影响我国行政法学的未来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行政法学在激烈的社会变迁中已成为一门充满无限生机的学科。每一种行政法理论背后,皆蕴藏着一种国家理论。党的十七大报告不但确立党的纲领而且确立了国家的未来发展纲领,随着我国的国家政策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对我国的行政法学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崭新课题。

一 关注民生促进行政法学研究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在 经济 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改善民生作为当前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表明了执政党及其*力图解决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勇气和决心,彰显了对 现代 国家社会功能的崭新认识。在转型时期的当下

三 关注民生掏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利益统筹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wwW.11665.cOM在利益主体和利益内容日益多元化的今天,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 观的根本方法就是“统筹兼顾”,利益统筹贯穿于利益的激励,表达、协调和保障的垒过程,但关键还是体现在对不同利益冲突的化解上。也就是说,多元的利益诉求和多元的利益表达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而利益冲突的消除实际上也就是一个统筹不同利益的过程。在社会冲突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利益统筹的理念应当贯穿于各种社会纠纷尤其是行政纠纷的解决之中。

(一)构建以行政司法为核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中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在不断加剧。特别是随着城市房屋拆迁、 农村 土地征收的强力推行,民众与*之间的关系在局部地区日趋紧张.群体性事件甚至暴力事件也时有发生。尽管行政诉讼制度的实施已有20年之久,但民众在与*之间发生纠纷时往往首先采取的都是内部施压、*等非常规性的方式,最后通过司法寻求解决的并不占据主流。私力救济的盛行特别是信访潮的涌现反衬出公力救济尤其是行政诉讼的无能。我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数长期处于低迷状态即是明证。也许信访救济与法治之间亦敌亦友的悖论关系可能会成为其作为具有补充性的“特殊行政救济”的理论基础,但正式行政救济社会认同度的下降却值得格外警醒。

笔者认为,鉴于我国当前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状况.应当着力恢复司法在行政纠纷化解中应有的核心地位.从根本上扭转行政纠纷解决无序的局面,进而把权利受到侵害的公民从家庭的血缘关系、从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的地缘关系、从单位的计划管制关系、从国家机关的非权力化关系(调解关系)中解脱出来。以司法为核心的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至少有三项急迫任务:一是系统改造现行信访制度,彻底改变信访是行政纠纷化解主渠道的现状,二是吸收域外“替代性纠纷解决”(adr)机制的合理成分建立起公正、透明,专业,有效的行政裁判制度,为行政纠纷的及时化解提供新的渠道;三是进一步修正现行行政复议特别是行政诉讼制度,扩大行政司法救济的受案范围,使司法常规手段成为民众最为信赖的行政纠纷解决机制。

(二)在行政司法救济中贯彻纠纷解决观

长期以来,“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是行政诉讼制度的唯一(或根本)目的”的观点盛行于行政法理论界与实务界。这种理解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却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同其他诉讼一样,行政诉讼原本就是一种专门解决行政纠纷的制度。在利益不断分化整合的当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