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决定书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注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查封扣押决定书,供大家阅读参考。
查封扣押决定书【一】
xx市镇xxx工艺喷塑厂: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xxxxxxxxxxxxx
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xxxxxxxx
投资人:秦xx
地址:xx省xx市xx区九龙湖xxx村
经我局调查,发现你厂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擅自建成喷漆项目并投入生产使用,喷漆废气未经有效处理直排,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我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镇环改字〔xxxx〕1 号),责令你厂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同时告知你厂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经我局再次督查执法,你厂生产设备尚未拆除。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厂喷漆生产设施(详见清单)予以查封,查封期限自xxxx年1月19日至xxxx年2月17日,查封物品就地存放于你厂生产车间内。在此期间,你厂不得擅自转移、启用。
封条共 4条,编号为:xxxx-1;xxxx-2;xxxx-3;xxxx-4.
如你厂对本查封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市xx区人民*或者xx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查封物品清单
以上清单,物品与实物一致。
xx市xx区环境保护局
xxxx年1月19日
查封扣押决定书【二】
关稽封/扣决( ) 号
被稽查人:
地 址:
根据《*海关法》、《*行政强制法》、《*海关稽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因稽查工作需要,我关决定对
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期限 天,自查封/扣押之日起算,不包括复议、诉讼期间,以及化验、检验期间。
被稽查人不服本查封/扣押决定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
(海关印章)
年 月 日
查封扣押决定书【三】
xxxx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居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
组织机构代码: xxxxxxxxxxx
住址(地址): xx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吴荣良
因你公司 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第42条第四款 的规定,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25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4条 的规定,我局决定对 你公司A2充电车间供电系统进行查封 。
A2充电车间供电系统查封 自 xxxx 年 2 月 13 日至 xxxx 年 3 月 13 日,以 就地 方式,存放于 你公司A2车间 。在此期间,你公司不得动用、调换、损毁、变卖。
你公司如对本查封(扣押)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县环境保护局或者xx县人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xxxx年2月13日
(xx县环境保护局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