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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通告模板

科普小知识2022-09-04 23: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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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渔业资源,强化生态环境,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禁渔通告,供大家参考!

禁渔通告范文一

禁 渔 通 告

为了强化借母溪*自然保护区及其周边的生态保护,切实加大此范围内溪流渔业资源的管理力度,根 据《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以及沅陵县人民*《关于加强湖南借母溪*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告》相关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借母溪*自然保护区内所有水域,即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各大小溪流、滩涂、沼泽、非人工养殖水塘等,全面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网鱼、锤鱼、钓鱼等一切捕捞活动。

二、从张家界四都坪流入借母溪乡境内的深溪及其支流,从永顺流经战场坪至酉水的明溪河段,全面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三、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不得在保护区内炸鱼、电鱼、毒鱼、锤鱼、网鱼、钓鱼等,违反规定的根据情节将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

四、不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不准传授禁用的捕鱼方法,不准宣传禁用的渔具、捕鱼方法。

五、外来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上管理规定,禁止捕鱼。

六、违反以上规定的,没收渔具及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人畜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拒绝、阻碍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由*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八、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举报,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举报电话:

借母溪乡* 0745——4471000

沅陵县畜牧水产局 0745-----4323713

湖南借母溪*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0745---4230258

湖南借母溪*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沅陵县畜牧水产局

借母溪乡人民*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禁渔通告范文二

禁渔通告

全县广大*群众:

为保护我县渔业资源,县*规定,每年4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在上犹江各大流域实行禁渔,禁渔期间,禁止除垂钓以外的所有捕捞活动,畜牧水产局将联合*等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同时,依法从严查处炸鱼、毒鱼、电鱼、制造禁用渔具等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8541607(办),,,。

上犹县畜牧水产局

20xx年3月23日

禁渔通告范文三

禁 渔 通 告

我局经研究,拟于20xx年8月12日(星期五)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平潭敖东镇大福湾放流日本对虾水产苗种。为提高放流效果,8月12日至8月27日禁止在大福湾周边海域20xx米范围进行拖网、围网、定置网、讨小海等捕捞作业。

特此通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20xx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