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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词

科普小知识2022-09-06 08: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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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法律规定,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做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为其进行辩护。根据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及法庭庭审查明的事情,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定性,不持异议,做为辩护人,在尊重法律与事实的基础上,对被告人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刑罚裁量情节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酌情采纳。

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捕前没有前科劣迹,从未参与过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主观恶性较小,犯罪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对传销行为的刑事违法性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不属于那种明智是犯罪而为之的,完全不知自身的行为触犯刑法,这与主观直接故意是有很大区别的。被告人一直以为该公司是合法的,有营业执照,有组织等,是正规合法成立的公司。这对一个法律意识淡薄的普通公民来说,是很难分辨的。直到办案人员提供众多资料,辩护人会见,进行耐心细致地讲解教育,认真学习,才使他认识到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并深感后悔。

被告人×××认罪态度极好,这一点从侦查卷宗及今天的庭审中均可以看出,被告人×××始终能够主动清楚地交待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在本案中只是负责钱的中转,即所谓的过路财神。自己本身并未获利,且其每个月所得一千元钱也是公司领导给的电话及打车等活动经费。被告人×××在某公司中并不是组织、领导层的核心人物,也未亲自发展下线,所有职务都是上层领导直接安排。辩护人认为,构成一个具备规模较大的,领导体系比较明确的传销组织,都有一定的层级之分。虽然本罪中不存在共同犯罪的主犯与从犯之说,但在审判实践中,一般在传销组织中,层级比较低,作用比较小的,都是比照人犯的地位进行定罪量刑。而本案中被告人×××恰恰是处在一个底层的位置,只是一个小小的寝室长,其手中没有任何实权,不是决策人及操纵人,其在该组织中所起作用也是微乎其微的。故从以上可得出被告人×××不是一个组织、领导者,只能算是一个较为次要的积极参与者。在西安中仅起到了辅助次要的作用,因此,对被告人×××应综合考虑其在整个案件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获利与否来对其量刑,辩护人认为应参照从犯量刑比较合理。

被告人×××,单身,独自养育一个女儿正读书,家庭生活条件比较艰难,父母年迈,身体又不好,不能替他照顾女儿,因此辩护人恳请法庭能充分考虑被告人×××的实际情况,予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被告人×××未在该组织中直接发展下线,后又提前退出。据查明的事实,该组织中不存在任何胁迫、欺诈及非法拘禁等情况;到目前为止,该组织也未造成任何人身损害等危害后果,都是来去自如的。被告人×××当初加入也是因生活窘迫,认为是个挣钱的机会,不曾想却触犯了法律,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另一层面讲,其也深受其害,仅有的一点存款也都没有了,使原本窘迫的生活更加艰难。

被告人×××在辩护人会见时也表示,要在今后的生活中,做个奉公守法的公民,对此次所犯下的罪行,愿意主动筹措钱财,缴纳罚金。

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良好,适用缓刑和拘役不致再危害社会,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宣告缓刑或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让被告人更快地回归社会和家庭的怀抱,给被告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以上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予以充分考虑并酌情采纳。

辩护人: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杨 晔

二O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