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刑事控告状
控告人:张某,男,汉族,1975年10月2日出生,户籍地为安徽省宿州市萧县XXX,联系方式: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母亲,女,苏州高新区人,住苏州高新区名佳花园。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母亲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12年7月15日下午三点左右,控告人张某从白洋湾物流园下班回家,骑摩托车至苏州高新区阳山花苑三区大门口由东往西行使时看到了由西向东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杨某某,杨某某车上载有其母亲。因为杨某某欠控告人700元钱,都有四五年了,控告人就叫了叫杨某某,杨某某回头看了看控告人,但是没有停车就骑走了。控告人看到杨某某不理,就骑着摩托车追了过去。大约追到阳山花园二区34幢的地方,控告人就把杨某某拦了下来,控告人用手拍了一下杨某某,问其为什么听到控告人喊话没有停下来,又问什么时候还钱。杨某某对控告人说现在手上没有钱,控告人就说这么长时间怎么还不还,要是没有钱就把电动车放到这里,让其回家拿钱。杨某某说可以,但杨某某母亲听说要把电动车放这里就立马不同意了,嘴里还骂骂咧咧的。当时,控告人手上有瓶矿泉水拧开就往杨某某母亲身上泼了过去并质问说杨某某欠钱那么长时间不换还有理了,钱不还还骂骂咧咧的,控告人就对杨某某母亲说今天不还钱就把电动车放这里,让其回家拿钱。杨某某母亲听到要把电动车留在这里就威胁说:“今天你要敢拿电动车,你就试试看。”控告人听杨某某母亲说话也没有理睬,就弯腰准备去停下对方的电动车。但未想,杨某某母亲突然趁控告人弯腰之际抱住了控告人头部,就在杨某某母亲抱住控告人头部的时候,杨某某就掀起控告人衣服朝着控告人腹部用刀捅了一下。控告人被捅之后就朝马路跑,但听到杨某某母亲喊叫,要杨某某追上控告人把控告人捅死。杨某某追控告人大约有十多米,就没追了。控告人因伤势严重,跑了几十米没有气力,就坐在了马路上。之后,控告人就用手机报了警,然后打电话给老乡让他送我去医院,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2012年7月20日,控告人所受之伤经鉴定为人体重伤。现卫东本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机关依法逮捕,但作为共同犯罪的杨某某母亲却未被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控告人认为杨某某母亲在此次犯罪过程中采用抱住控告人头部的行为协助其子进行故意伤害的行为,且在其子捅伤控告人之后仍让其子追上控告人要捅死控告人的行为已违反了《刑法》的有关规定,构成共同犯罪,杨某某母亲应与杨某某共同涉嫌故意伤害罪而应被司法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因此,控告人特向贵*机关提起刑事控告,望贵局能查明事实,依法追究杨某某母亲的刑事责任。
此致
苏州市*局高新区**
控告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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