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关经济开发区
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下辖区的前身为壶关常平经济开发区,位于壶关县城北,始建于2001年1月。2001年6月,长治市人民*将常平经济开发区确定为市级经济开发区。2006年4月,经国家、山西省综合考察,壶关常平经济开发区被山西省人民*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山西壶关经济开发区,建制为正处级,主要产业为钢铁深加工和煤化工。
1、基本概况
山西壶关经济开发区
山西壶关(常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驻地在壶关经济开发区常平村,现有工作人员20名。6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经济发展科、社会发展科、建设环保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安全生产监督科。2013年,开发区行使乡镇一级*的行政职能。
壶关经济开发区共辖10个行政村,占地面积行政管辖范围20平方公里,规划面积为266.6公顷,合4000亩(2006年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核准),区内现有规模企业20家,共有职工人数6000余人,其中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1200余名。截止2011年6月,开发区完成工业总产值25.1亿元,实现销售产值23亿元,上缴税金达到4511万元。
2、气候环境
壶关县地处上党盆地,气候自成一体,春季多风稍干燥,夏季多雨无酷暑,秋季温和而晴朗,冬季有雪无严寒,温度适宜。这里环境承载空间较大,空气环境质量高,这里宜居宜游,生态环境优美。
常平经济开发区地势平坦,北边依山,南边通往壶关县城,西边通往长治市区,东边通往晋庄镇。常平开发区处于暖温带,属大陆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为8.8℃,年降水量在500—600mm左右。
3、交通信息
壶关(常平)经济开发区位于长治市东面,壶关县辖区内,距长治市区仅9公里,距长太高速、长邯高速均在20公里以内,距出省通道荫林(长治县荫城至河南省林州)公路25公里,长治东环城高速和长安(长治—安阳)高速横穿该区,同正在开工建设的中南铁路相距3公里,距长治市飞机场20公里;长壶一级公路从辖区内穿过,区内有长治——平城的省级公路和壶关到花园底的市级公路,长钢集团的铁路专用线横跨全境,同太焦线相连,并自建有铁路线3.4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4、基础设施
壶关开发区功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是创业的宝地和生活的福地。我区按照生产、服务、居住三位一体,互相联系、互相配套、互为供需、功能齐全的建设思路,形成了“四纵四横”的路网结构;完成了道路、供排水、供热、通讯、宽带、供电、供气、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九通一平”,为产业集群和项目入驻提供了良好的承载平台。
开发区现有中钢特材科技(山西)有限公司、长治市假日欢乐大世界公司、山西卓越纺织品有限公司、山西晋通荧光有限公司、长治鑫磁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壶化集团等一大批省内外知名大型企业集团。壶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位交通优越,产业基础和集聚能力较好,在新一轮产业大转移的趋势带动下,开发区区域经济将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5、投资服务
壶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将秉承“招商、亲商、安商、富商”的经营理念,坚持“搭好平台、创优环境、优化服务”的工作目标,为企业提供精准、全面、方便、高效的服务,为重点项目提供“保姆式服务”,全程办理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所涉各种审批手续。
6、优惠政策
山西壶关经济开发区
一、产业用地优惠政策
1.凡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投资总额亿元以上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在完成土地转用征收补偿的前提下,鼓励采用“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方式供应土地;鼓励在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内以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实行弹性出让;工业用地可长期租赁,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
2.入区重点企业由开发区国土部门协助项目单位办理用地手续。落户企业依法取得的项目用地,对省、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依法可按不低于相关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二、财税费优惠政策
3.凡到我区投资兴办的各类项目和企业,我区将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并享受壶关作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一切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对新落户的国家鼓励性企业,自实现税收年度起,第一至第三年按其提供区可用财力的100%予以奖励,第四至第六年按其提供区可用财力的50%予以奖励。
4.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收费期限,为企业缴费和拒绝违规收费提供查询依据。涉及有关部门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属县级*职权内的,按物价部门核准的50%收取。
5.凡通过飞地经济模式引入我区的企业,建立与转出地*合作双赢的机制,企业投产之后产生的增值税分成部分,我区可与转出地*、转出园区协商在一定期限内按一定比例返还,最高不超过50%。
6.探索设立产业引导基金。首期拟设规模1000万元,以股权投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保险资金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战略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创新创意人才(团队)项目、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项目的投资力度。基金以市场化方式运行管理,建立由企业申请,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的基金运行机制。
三、科技创新发展优惠政策
7.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对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在“新三板”上市的,按实际融资额度的0.5%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在山西省股权交易中心实现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融资成功的,按实际融资额度的0.5%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8.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凡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同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过1.5%的企业,给予通报表彰。企业被新认定为市级、省级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10万、15万元的奖励。对新建成的院士工作站或博士后工作站开展实质性工作,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9.鼓励企业创牌定标。对新获得国家、省质量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评定为省级信用示范企业的,奖励10万元。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正式批准发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项目资助。
10.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对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企业和个人分别给予每项1000元和2000元奖励。对自主研发或通过专利权转让引进的发明专利,在我区实施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根据其贡献给予每项1一10万元的奖励。
四、金融信贷优惠政策
11.加快装备制造、新材料、高新技术、现代物流等产业投资发展,项目投产后给予建设资金产生利息3%的贴息补助。对获得县级以上功勋企业家、优秀企业家所属企业,优先给予贷款贴息。
12.建立开发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支持担保机构为落户加工贸易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五、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13.落户企业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经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后,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2万元的津贴。民营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开发区管委会连续3年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给予补贴。
14.对入我区重点企业,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员工均可享受我县保障性住房政策。
15.支持企业对员工培训。开发区管委会积极帮助企业招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企业招用本县籍人员进行初次培训的,除享受由市级财政给予30%的补贴,开发区管委会给予10%的补贴。
六、降成本优惠政策
16.提供标准化厂房补贴政策。凡进驻我区的高新技术以及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的企业,根据企业需要提供标准化厂房与办公用房,与迁入企业协商在一定期限内免收租金,购买厂房或先租后买的,可按厂房实际造价出售给企业。
17.物流费用补贴政策。对落地投产企业出口的产品由长治到港口的物流运输费用和港口仓储费给予50%的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地方税收留成部分的80%。
18.搬迁费用补贴政策。对企业转移搬迁过程中产生的物流费用,在企业落地投产后给予定额补助,市县两级财政各补助50%。
19.水电气政策。
用电方面:加快电力*改革,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对投资额度大、带动作用强的企业给予用电优惠奖励。凡入区企业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环保与能耗指标达标的情况下,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打包申报直供电交易,但须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
用水方面:凡经县*批准,企业自行解决污水处理并且稳定达到国家标准的,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并且排放稳定达到国家标准的,未向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免收污水处理费。企业工业用水价格按我区工业用水价格下调5%收取。
用气方面:入区企业用气量超过3000万立方米,用气价格下浮10%。
七、社会引荐人、中介机构优惠政策
20.社会引荐人或中介机构为开发区引进世界500强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到位额的2‰予以奖励;引进国内500强、行业知名品牌以及按照国家标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等,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到位额的1.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创优发展环境
21.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实行“保姆式服务”。全程帮办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所涉各种审批手续。实行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全面实行投资审批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办理。
22.实行项目领办制。坚持“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跟到底”制度,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由党工委书记包联领办,1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由管委会主任包联领办,1亿元以下的项目由管委会副主任包联领办。
九、建立企业考核机制
23、凡被我区确定兴办的项目和企业,在工程开工建设之前,区管委要与投资方签订用地协议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生产规模、建设工期、销售收入、上交税金等方面,如到期不能完成的,项目投资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依法拆除建筑物。
十、附则
本措施扶持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关系和统计关系均在我区的企业,且符合我区的产业发展导向及规划、环保、节能要求。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贸易企业以及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对开发区产值和税收贡献大的项目或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和“一事一议”的方法另行专项扶持。
成立评审认定领导组,组长由管委会主任担任,成员由各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对扶持对象的考核认定。
本措施由山西省壶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2017年4月1日起试行。
7、历史文化
壶关历史悠久、人文荟萃。从汉高祖刘邦元年(公元前206年)开始置县,距今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置县至今,产生过西汉三老令狐茂、唐朝宰相苗晋卿、清代诗人冯文止等历史名人;诞生了抗日民兵杀敌英雄张小保、徐顺孩、志愿军二级战斗英雄牛宝才等英雄人物;涌现出了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劳模陈忠孝、全国林业劳模王五全、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邮递员赵月芳;养育了中国工程院院士牛憨笨、著名书画家李才旺等知名人士。壶关人民凭借“坚韧、厚道、睿智、奋进”的壶关精神,创造出了“干石山上栽油松”、“创赶深圳的常平速度”等奇迹。
8、壶关简介
环境
壶关县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