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曙
李朝曙,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湖北通城人,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2001年10月任副县职级。现任咸宁市*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党组书记。
1、人物履历
1989.09--1992.06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历史专业大专学习;
1992.07--1998.01咸宁地委党校工作(其间:1993.09--1996.07在湖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8.01--2000.10咸宁地委党校办公室副主任;
2000.10--2001.10咸宁市委党校工作科科长;
2001.10--2006.10嘉鱼县*副县长、党组成员(其间:2003.03--2003.06青岛胶州市*挂职任市长助理,2004.03-2004.12湖北省委党校中青班培训,2005.06-2006.07兼嘉鱼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2004.03--2006.07在湖北省委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6.10--2009.07嘉鱼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2009.07--2011.04咸宁市*副秘书长、*办党组成员;
2011.04--2011.11咸宁市*副秘书长、*办党组成员(明确正县级)(其间:2011.04--2011.06省委党校年轻*成长工程培训班培训);
2011.11--2013.10咸宁市*副秘书长、*办党组成员,湖北咸宁温泉生态旅游新城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3.10--2013.12赤壁市委副书记,市*副市长、代市长;
2013.12--2017.12赤壁市委副书记、市*市长;
2017.12 咸宁市*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党组书记。
2、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26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朝曙为咸宁市人民*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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