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敏
霍敏,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籍贯广东省高要市,1985年11月加入中国*,1986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刑法学专业,硕士,*二级大检察官。现任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人物履历
1982.09--1986.07,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6.07--1991.0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
1991.07--1995.0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5.01--1997.1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7.12--1998.08,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处级审判员;
1998.08--2001.0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院党组秘书;
2001.04--2003.07,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2003.07--2007.0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
2007.01--2011.1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8.07--2008.08,广东省第4期领导*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2010.03--2010.12,广东省2010年新加坡硕士学位课程班(中组部)学习;2008.09--2011.09,华南理工大学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1.11--2012.0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2011.12)、党组书记,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2.01--2014.07,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4.07--2018.0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8.01--,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2、任免信息
2018年1月23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任命霍敏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18年1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霍敏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本次大会选出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2018年3月8日,根据《*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霍敏为*二级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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