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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艺术创作院

科普小知识2022-09-12 13: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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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艺术创作院成立于2011年3月,通过整合佛山市文艺创作研究室、佛山画院、佛山市雕塑院、佛山市民间艺术团组建而成。

名称:佛山市艺术创作院

创立时间:2011年3月

归属: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所在地:广东佛山

1、基本简介


佛山市艺术创作院

佛山市艺术创作院隶属于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是地市级的以艺术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为主的专业机构,同时,也是地市级的以艺术创作和文艺理论研究为主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佛山市艺术创作院核定编制33人。院内设办公室、文化与艺术理论研究部、文学与戏剧创作部、绘画创作研究部、雕塑陶艺创作研究部、工艺美术创作研究部、艺术拓展部。

佛山市艺术创作院聚集了一大批优秀的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人才,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4人,大学本科8人。

一级美术师2人,二级美术师1人,二级文学创作(作家)1人,三级美术师5人,三级文学创作(作家)1人,三级工艺美术师1人,三级编剧1人,文学艺助理研究员(中级)1人,文博档案群众文化馆员(中级)5人。

2、主要任务


佛山市艺术创作院

佛山市艺术创作院主要负责佛山市专业艺术创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承担广东省交给佛山市的艺术创作任务;

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文学、戏剧、影视、绘画、雕塑、现代陶艺、民间工艺等艺术门类的创作、研究、展览等活动;

负责组织、策划和实施全市性的重大专业艺术活动,为地方文化事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2011年,佛山市艺术创作院成功举办了“佛山市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第二届“佛山市工艺美术创新市长奖”、“佛山新城城市雕塑发展研讨会”等大型文化艺术活动,并创办学术刊物《佛山艺文志》。

3、工作分工


艺术创作院部分成员

夏金旺(院长、法定代表人)

主持全面工作,主管文化与文艺理论研究部、文学与戏剧创作部。

简锡昭(副院长、党支部书记)

负责雕塑和党务工作,分管雕塑陶艺创作研究部。

韩浪(副院长)

负责绘画和工艺美术工作,分管绘画创作研究部、工艺美术创作研究部。

廖雪林(副院长)

负责行政、人事和拓展工作,分管办公室、艺术拓展部和工会。

4、部门职能


艺术创作院环境展示

办公室

负责院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组织和筹备各类工作会议,落实会议决议;组织制订、修订院内规章制度,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负责办理各类公文的收发,起草行政管理工作报告、计划、总结、通知等文件;

承担院统筹的对外接待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院网站和办公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责人事、党务、财务、档案、图书、计生、车辆、退休*、电子设备、固定资产、消防安全等管理等工作。

文化与文艺理论研究部

负责部门年度研究计划制定和重大课题、项目的申报实施;

负责文化和文艺课题的政策调研、理论研究、学术研讨和交流;负责编撰出版《佛山艺文志》;

负责院信息编撰、报送工作。

文学与戏剧创作部

负责部门年度创作计划制定和重大课题、项目的申报实施;负责文学相关的各项创作、学术研究及活动的组织;负责文学相关的对外学术交流及推广工作。


佛山市艺术创作院

绘画创作研究部

负责部门年度创作计划制定和重大课题、项目的申报实施;负责绘画相关的各项创作、展览、学术研究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绘画相关的对外学术交流及推广工作。

雕塑陶艺创作研究部

负责部门年度创作计划制定和重大课题、项目的申报实施;负责雕塑相关的各项创作、展览、学术研究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雕塑相关的对外学术交流及推广工作。

工艺美术创作研究部

负责部门年度创作计划制定和重大课题、项目的申报实施;负责工艺美术相关的各项创作、研发、展览、学术研究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工艺美术实验室的日常运作和材料、作品管理;负责院整体形象宣传的设计和制作;负责工艺美术相关的对外学术交流及推广工作。

艺术拓展部

负责院内外业务活动的统筹和策划;负责职务创作收集、评审工作;负责艺术品的收藏保管工作;负责院对外联络和宣传推广工作。

5、相关信息


佛山市艺术创作院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43号

邮政编码:528000

E-mail:fsyiwen@126.com